文章播报
兰政字〔2010〕13号
兰亭镇人民政府
关于要求对“娄宫小区”地名命名的请示
绍兴县人民政府:
兰亭镇区域内由绍兴县兰亭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安置小区(拟名“娄宫小区”)已完成建设并交付使用。根据绍兴市地〔1999〕1号文件精神,严格规范建设楼盘的地名命名工作,经实地踏勘,严格审查,认为“娄宫小区”已具备地名命名要求,特向上级请示予以地名命名。
“娄宫小区”位于娄宫村,北至娄宫江,西、南两面至娄宫村民居,东至规划支路,总用地面积7328平方米,建筑面积10906.62平方米,绿化率24%,小区共建房6幢100套。
现根据有关命名的规定,由于小区所处的地理位置为娄宫村且安置的居民皆为娄宫村居民,故该小区拟命名为“娄宫小区”。
特此请示,请予批准为盼!
兰亭镇人民政府
二○一○年三月十八日
主题词:娄宫小区 地名命名 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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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吴佳奇 共印:1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