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兰政字〔2010〕43-1号
签发人:陈学军
关于兰亭镇第十五届人大第六次会议
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张国兴、陈庆丰、陈纪华、汪美娟、邵军、潘云锦、王源、葛新荣、濮海潮等代表提出:兰亭水库现已做好清淤的前期工作,从现场实际情况看,需清理的淤泥量大大超过清淤工程中已设的方数,要求本着水库以蓄水为主的原则和现状,加大清淤力度,并争取在2010年5月底前完成水库加固、清淤的代表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镇党委政府十分重视农业水利建设,特别是对兰亭水库的问题十分关注,并于2009年启动兰亭水库的除险加固工程,总投资约500万元,包括坝体套井回填、重建溢洪道、库底清淤等。目前,已进场施工,预计在汛期前完成相应工程部分,全部工程预计在2010年底前完工。清淤工程也得到县水利部门的大力支持,2009年立项方量为3万方,原则由新陈村负责实施,已基本完成清淤工作。2010年已与水利部门衔接,同意2010年再次立项进行清淤。
感谢代表们对水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施关根 联系电话:84607361
兰亭镇人民政府
二○一○年七月五日
主题词:十五届六次会议 代表建议 答复
━━━━━━━━━━━━━━━━━━━━━━━━━━━━━━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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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徐永卫 共印:60份
兰政字〔2010〕43-2号
签发人:陈学军
关于兰亭镇第十五届人大第六次会议
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陈庆丰、陈纪华、汪美娟、张国兴、邵军、潘云锦、王源、葛新荣、濮海潮等代表提出:色康江、花坞江、大庆至陈村小流域年久失修,导致在汛期险象环生,常有农作物被淹现象,要求相关部门加大对小流域的治理力度,提高小流域治理工程的政策扶持的代表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镇水利员现场勘察,色康江、花坞江、大庆至陈村的确已有多处损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通水能力和生活、灌溉用水。上述项目已向水利局申报,计划在2010年、2011年分期完成小流域治理。镇政府自2009年起已加大对水利建设工程,特别是小流域治理工程的政策扶持力度,按实际投资额减去县财政补助的缺口的50%予以补助,以弥补各村的水利建设资金不足。
感谢代表们对水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施关根 联系电话:84607361
兰亭镇人民政府
二○一○年七月五日
主题词:十五届六次会议 代表建议 答复
━━━━━━━━━━━━━━━━━━━━━━━━━━━━━━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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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徐永卫 共印:60份
兰政字〔2010〕43-3号
签发人:陈学军
关于兰亭镇第十五届人大第六次会议
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骆华根、陈国泉、俞凤玲、郭小林、杨水兴等代表提出:兰亭湖大坝至漓分公路两侧,现有阮港村、谢家坞村农田600亩左右,由于漓分公路两侧工业园区企业厂房建造时对原有农田排水沟渠没有及时合理规划完善,一旦遇到大暴雨或长期阴雨天气,经常造成企业厂区附近农田作物以及阮港村蔺家山自然村主要进出道路受淹,给广大农户造成经济损失及村民出行带来不便,要求镇政府给予帮助解决的代表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镇农办现场踏看,兰亭湖大坝至漓分公路两侧农田水利设施的确存在不合理的现象,导致在遇到大暴雨时,造成阮港村蔺家山自然村主要进出道路受淹。目前经现场踏看并与村委进行了沟通,已开始相应的水利管道设计,计划投资在2万元左右,预计在2010年完成建设。
感谢代表们对水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施关根 联系电话:84607361
兰亭镇人民政府
二○一○年七月五日
主题词:十五届六次会议 代表建议 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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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徐永卫 共印:60份
兰政字〔2010〕43-4号
签发人:陈学军
关于兰亭镇第十五届人大第六次会议
4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任瑶根、陈奇洪、茹国娟、任木兰、徐文良、郑水源等代表提出:为了美化河道两边环境,提升村庄品味,要求对中心路1号桥、2号桥两边的河道进行砌坎的代表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中心路1号桥、2号桥两边的河道两侧目前尚未完成砌坎,对河道环境及村庄形象存在一定的影响。根据镇域总体规划,河道砌坎与开发项目建设同步实施。
感谢代表们对公共设施建设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施关根 联系电话:84607361
兰亭镇人民政府
二○一○年七月五日
主题词:十五届六次会议 代表建议 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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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徐永卫 共印:60份
兰政字〔2010〕43-5号
签发人:陈学军
关于兰亭镇第十五届人大第六次会议
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潘云锦、陈庆丰、陈纪华、张国兴、汪美娟、邵军、王源、葛新荣、濮海潮等代表提出:紫洪公路有部分路段路基石坎损毁,已造成安全隐患,且现有路面的宽度已不适应当今合理流量。要求相关部门实地踏看,损毁路段及时进行拓宽改造的代表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紫洪公路部分路段的路基石坎损毁现象,镇政府已在年初组织人员进行了现场踏看,目前该路沿线已安装了波形护栏,基本消除了安全隐患;同时该路上的洪桥已列入政府投资项目,现正在改造中;至于路面宽度问题,因该路是通村公路,路面宽度可以满足现有的车流量,目前尚不考虑拓宽。
感谢代表们对道路建设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鲁麓树 联系电话:84607566
兰亭镇人民政府
二○一○年七月五日
主题词:十五届六次会议 代表建议 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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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徐永卫 共印:60份
兰政字〔2010〕43-6号
签发人:陈学军
关于兰亭镇第十五届人大第六次会议
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阮宝法、阮尧荣、胡志良、陈奇洪、茹国娟、任瑶根等代表提出:为加快兰亭新型城镇建设,接轨市区,要求娄张公路拓宽至张家葑村,以解决本村的交通隐患及周边村庄出入方便的代表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娄张公路拓宽工程延伸问题,镇政府为加快实施兰亭新型城镇建设,对镇中心区的道路已作了全面规划,规划娄张公路西至绍大线,东至接轨市区,目前至山下村段已实施建设,延伸段将择机启动建设。
感谢代表们对道路建设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鲁麓树 联系电话:84607566
兰亭镇人民政府
二○一○年七月五日
主题词:十五届六次会议 代表建议 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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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徐永卫 共印:60份
兰政字〔2010〕43-7号
签发人:陈学军
关于兰亭镇第十五届人大第六次会议
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徐明法、张荣淼、张来法、周月红、金如兴、李国军、赵阿根、郭关通、尹清照等代表提出:绍大线贯穿兰亭全镇,沿线立面好坏直接影响新型城镇形象,要求对绍大线沿线进行立面改造的代表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对绍大线沿线的整治,镇政府十分重视,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1、2004年,由县政府牵头已实施了整体改造。2、去年6月份,在沿线各村的大力配合下,已对绍大线的违章建筑实施了集中整治,同时,今年来也一直对绍大线的违章建筑进行重点控制,请各村继续支持配合。3、今年上半年,镇政府联同县公路段,已对绍大线沿线的绿化、围墙进行了修复和整治。4、在规划审批中,对绍大线沿线建筑的立面、风格、色彩等都进行着严格的控制和规范。5、将绍大线路灯改造工程列入了2010年政府十大实事工程,目前正在抓紧实施。6、将对绍大线沿线做一个专项环境规划。今后择机对绍大线局部地段立面、景观和绿化进行进一步改造,同时对沿线村庄实施旧村改造。
感谢代表们对城镇设施建设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鲁麓树 联系电话:84607566
兰亭镇人民政府
二○一○年七月五日
主题词:十五届六次会议 代表建议 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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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徐永卫 共印:60份
兰政字〔2010〕43-8号
签发人:陈学军
关于兰亭镇第十五届人大第六次会议
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金如兴、张荣淼、徐明法、李国军、张来法、赵阿根、郭关通、尹清照、周月红等代表提出:沿兰亭江部分村目前所建的垃圾箱,有些已被无故拆掉占作宅用,有些损坏后不及时修复,导致附近村民的生活垃圾不能就近倒放,导致大量的生活垃圾倒入兰亭江,这样既不卫生,又影响环境面貌,必须及时制止和彻底改变。前段时间政府已投入大量资金,对兰亭江进行全面集中整治。但如果没有好的长效管理机制,兰亭江的环境现状不能得到彻底改观。建议:镇村联动,投入资金,重视硬化建设,把必须建和应该修的垃圾箱建好修好。同时要加强对村民的宣传教育,并在沿江容易发生倾倒垃圾的地段,树一些固定的警示牌,镇城监中队要定期开展巡回检查,及时制止、处罚乱倒垃圾的不良行为。要建立制度,加强对清卫人员的工作监督,以确保清卫制度的严格执行,使沿江各村的环境卫生工作有一个崭新的面貌的代表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对兰亭江保洁确需加强管理,现我镇环保保洁向社会已招标,拟在六月份对垃圾池进行完善,对保洁单位加强工作规范。同时,结合县环卫整治活动,请村加强监督和管理,争取镇村联动,共建清洁兰亭。
感谢代表们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沈永宝 联系电话:84601100
兰亭镇人民政府
二○一○年七月五日
主题词:十五届六次会议 代表建议 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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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徐永卫 共印:60份
兰政字〔2010〕43-9号
签发人:陈学军
关于兰亭镇第十五届人大第六次会议
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殷阿四、茹国娟、陈奇洪、阮尧荣、任瑶根、郑水源、任木兰等代表提出:镇工业园区是兰亭镇工业中心,现工业园区内道路破损比较严重,花木植物出现枯死损坏的现象,影响道路上环境及整体形象,建议对园区内的现状进行整改完善,同时也可让企业出资进行整治的代表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对工业园区内道路及绿化的整改问题,镇政府已做专项讨论,对园区内环境卫生、市政绿化加强了管理,但由于园区内大(重)型车辆出入较多,确实对管理增加了一定难度,希望各企业共同配合支持。目前镇政府已实施了:1、5月份相应的补种绿化。2、将亭三路大修工程列入2010年政府十大实事工程。3、针对中心路两边的环境问题,镇政府人员进行现场踏看并落实了相关责任,同时与相关企业单位进行了沟通,近期将整改完善。
感谢代表们对工业园区建设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鲁麓树 联系电话:84607566
兰亭镇人民政府
二○一○年七月五日
主题词:十五届六次会议 代表建议 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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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徐永卫 共印:60份
兰政字〔2010〕43-10号
签发人:陈学军
关于兰亭镇第十五届人大第六次会议
1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沈松庆、钱尧安、茹四明、金秋荣、茹德清、余凤英、秦芬娟、金阿多、陈瑞英等代表提出:木栅桥化学仓库气味严重,环境受污染,影响附近村民身体健康,要求其搬迁,已在镇人代会上多次提出,希望能有实质性进展的代表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木栅桥化工民爆仓库公司营业办公场所在柯桥,隶属绍兴县国有集体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镇人大主席团已提请县代表在县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建议要求搬迁该仓库。县安监局给予答复办理,因地块落实问题,该仓库在短期内搬迁有一定的难度。该公司在危险化学品储荐、搬运和灌装操作过程中难免有个别化工产品原料会散发一定气味,影响周边。镇政府进一步加强对该仓库的监管,严格执行十五届四次人代会代表建议答复的几项措施:一是对现有设备进行改造,做到谨慎操作,防止泄漏;二是科学制订化工产品购销计划,减少仓库的中转与存量;三是库存化工产品坚持做到桶装加盖,避免泄漏;四是做好仓储容器的清洁保养和仓库场地的卫生保洁工作;五是对个别气味较重的化工原料尽量做到不进货、不储存,以直拨直调形式供货到企业。镇政府邀请县安监局加强监管,确保安全。
感谢代表们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蒋志芬 联系电话:84600690
兰亭镇人民政府
二○一○年七月五日
主题词:十五届六次会议 代表建议 答复
━━━━━━━━━━━━━━━━━━━━━━━━━━━━━━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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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徐永卫 共印:60份
兰政字〔2010〕43-11号
签发人:陈学军
关于兰亭镇第十五届人大第六次会议
1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沈松庆、钱尧安、茹四明、金秋荣、茹德清、余凤英、秦芬娟、金阿多、陈瑞英等代表提出:小山岙公墓经常有人夜间偷倒建筑垃圾,希望镇政府加强监管的代表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镇政府对偷倒垃圾严加监管,已查处几起偷倒事件。今后,镇政府将进一步加强巡逻管理,同时也请各村加强监管,共同制止垃圾偷倒现象的产生。
感谢代表们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沈永宝 联系电话:84601100
兰亭镇人民政府
二○一○年七月五日
主题词:十五届六次会议 代表建议 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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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徐永卫 共印:60份
兰政字〔2010〕43-12号
签发人:陈学军
关于兰亭镇第十五届人大第六次会议
1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濮海潮、沈松庆、陈庆丰、陈纪华、汪美娟、张国兴、邵军、潘云锦、王源、葛新荣、濮海潮、钱尧安、茹四明、金秋荣、茹德清、余凤英、秦芬娟、金阿多、陈瑞英等代表提出:在现行农民住宅建造政策下,住房困难户的实际问题随着时间也越来越突出,导致有些村民有违法违房现象,容易引发干群矛盾和一些不安定的社会因素,对创造和谐社会不利,已在人代会上多次提出,请镇政府从实际情况出发,因地制宜,解决住房困难户的实际问题的代表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到去年年底,我镇已完成全镇7个社区的规划编制工作。目前正在按照社区规划及县政府建房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分步实施解决住房困难问题:1、镇政府已将解决住房困难问题列入了2010年重点工作,镇领导对此十分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2、对条件成熟的社区启动解困房工程。3、对符合规划条件的进行农房审批工作。
感谢代表们对农村建房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鲁麓树 联系电话:84607566
兰亭镇人民政府
二○一○年七月五日
主题词:十五届六次会议 代表建议 答复
━━━━━━━━━━━━━━━━━━━━━━━━━━━━━━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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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徐永卫 共印:60份
兰政字〔2010〕43-13号
签发人:陈学军
关于兰亭镇第十五届人大第六次会议
1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濮海潮、葛新荣、陈纪华、汪美娟、陈永诚、潘云锦、王源、陈庆丰等代表提出:各村(大庆村、新陈村、谢家桥村、紫洪山村、花街村)的两委成员和群众一致认为社区取名以“兰南”不符合习惯称呼和实际,要求社区更名为“上兰亭”社区的代表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兰南”社区为兰亭镇域南部五个村的社区名称,取名时考虑地理位置及易懂易记原则而命名,现已经县政府审批,且上述五个村的行政区域对全镇而言仅仅是上兰亭的一部分,将社区名称定为“上兰亭”不是很合适。为此,请代表们予以理解,同时也请各代表在群众中作好解释工作。
感谢代表们对社区建设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鲁麓树 联系电话:84607566
兰亭镇人民政府
二○一○年七月五日
主题词:十五届六次会议 代表建议 答复
━━━━━━━━━━━━━━━━━━━━━━━━━━━━━━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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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徐永卫 共印:60份
兰政字〔2010〕43-14号
签发人:陈学军
关于兰亭镇第十五届人大第六次会议
14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王源、陈庆丰、陈纪华、汪美娟、张国兴、邵军、潘云锦、葛新荣、濮海潮等代表提出:乾峰寺公墓从成立至今一直以股份制式的方式在经营,但由于长期缺少沟通,相互之间的矛盾和村民上访时有发生,已成社会不安定因素,对创建和谐社会造成一定的影响。要求政府牵头,对持有股份的四方相关人员定期召开会议,坚持落实公墓材料招投标制度和财务公开制度,对公墓所在村的村民实行相应的购墓优惠政策的代表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乾峰寺公墓是兰亭镇的公益性公墓,我镇的公墓自一九九九年全面实行殡葬改革以来,经过全镇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配合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按照《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和上级民政部门的要求,在管理制度上与现在的工作要求存在不适应现象,因此在2007年5月镇党委、政府对兰亭镇的二处公墓的管理制度进行完善(乾峰寺公墓、小山岙公墓),并召集了有二个村的支书和村委主任及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镇殡改办人员、周晓明等参加的协调会议,会议就公墓管理制度完善进行研究并形成了一致意见。会议要求,两个村委要积极配合,社会事业办要搞好有关衍接工作,确保殡葬改革顺利推进,镇社事办按协调会议精神着手抓好落实工作。对公墓所用的材料进行公开招投标,并在每半年结算时请二村的支书、文书及相关人员一起参与公墓的成本核算利益分配。关于对公墓所在村的村民实行相应的购墓优惠政策,因公墓用地、面花补偿已到所在村,而镇公益性公墓是涉及兰亭镇的全体公民,不存在某一村的优惠问题,请各位代表理解,并在群众中作好解释工作。
感谢代表们对殡葬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徐珠珍 联系电话:84607363
兰亭镇人民政府
二○一○年七月五日
主题词:十五届六次会议 代表建议 答复
━━━━━━━━━━━━━━━━━━━━━━━━━━━━━━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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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徐永卫 共印:60份
兰政字〔2010〕43-15号
签发人:陈学军
关于兰亭镇第十五届人大第六次会议
1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杨水兴、沈松庆、茹松根、骆华根、俞凤玲、钱尧安、茹四明、金秋荣、茹德清、余凤英、秦芬娟、金阿多、陈瑞英等代表提出:幼儿是祖国的花朵,需要幼儿教师的辛勤培养和教育,但目前他们的工资待遇与中、小学教师相差甚远,也不及工厂普通职工的收入,希望政府切实衡量,参照兄弟乡镇的可行性办法,适当提高我镇幼儿教师的工资待遇的代表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因国家规定中、小学必须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而近几年中小学已经取消各种收费,中、小学在编教师工资财政有统一标准,但代课教师的工资只能依据合同约定,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而幼儿教育历来是以园养师的,幼儿入园收取保育费。通过对全县部份镇(街)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进行调查,从调查情况看我镇的幼儿教师工资待遇年平均工资待遇(含五项保险)30012元,不含五项保险25540元,在全县处于中等偏上位置。
感谢代表们对幼教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徐珠珍 联系电话:84607363
兰亭镇人民政府
二○一○年七月五日
主题词:十五届六次会议 代表建议 答复
━━━━━━━━━━━━━━━━━━━━━━━━━━━━━━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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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徐永卫 共印:60份
兰政字〔2010〕43-16号
签发人:陈学军
关于兰亭镇第十五届人大第六次会议
1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任木兰、徐文良、徐雅芳、殷阿四、胡志良等代表提出:目前初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每年的经费由人民政府按学生个数由财政划拨,而幼儿园基本没有划拨的经费,而是仅靠幼儿的保教费在勉强维持着。要求党委政府能加大支持幼儿教育力度,每年能补贴45位自聘幼儿教师的五大社会保险集体支付部分(09年集体支付部分45位自聘幼儿教师和3位职工共计16.3277万元),以及他们的年终奖(全县大部分镇街每年均有补贴给幼儿园)的代表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据调查统计全镇8所幼儿园、2个幼儿班(大庆、紫红)39名幼儿教师,08年保育费1329834元,09年1353734.5元,而且05年-09年镇教管办划拨给各幼儿园建设经费等722720元,(不包括班竹、黄婆娄、印山、贾村、荣光等五所幼儿园)。从2009年起镇政府已经解决了镇中心幼儿园9位幼儿教师的五大保险问题,其他幼儿教师根据上级政策并参照周边镇街统筹考虑。
感谢代表们对幼教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徐珠珍 联系电话:84607363
兰亭镇人民政府
二○一○年七月五日
主题词:十五届六次会议 代表建议 答复
━━━━━━━━━━━━━━━━━━━━━━━━━━━━━━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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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徐永卫 共印:6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