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兰政字〔2010〕77号
关于要求绍兴县制革印染有限公司与
绍兴县虹海针纺有限公司联营集聚滨海
的请示
绍兴县人民政府:
按照县委县政府对印染产业集聚升级的总体要求和部署,兰亭镇党委政府及时贯彻落实相关精神,通过召开动员大会,大量的协调、沟通工作,目前,我镇印染产业集聚滨海提升发展工作成效明显,现绍兴县制革印染有限公司与绍兴县虹海针纺有限公司也已决定联营重组、集聚滨海。
绍兴县制革印染有限公司(简称制革印染),位于兰亭风景区规划控制区,鉴湖水系上游——兰亭江旁,兰亭村村民居住区内,创办于1990年,1994年转制为私营企业,污水排放指标1000吨/日。绍兴县虹海针纺有限公司(简称虹海针纺)位于兰亭镇工业集聚区,创办于2004年,污水排放指标500吨/日。两企业共用一条污水排放老管,已管道老化,多次渗漏。因受规划控制、空间及环保制约,两企业在原址均已没有技改升级的可能性。随着对环境保护的力度不断加大,村民的环保意识不断增强,广大群众要求企业搬迁的呼声越来越大,特别是制革印染,位于居民居住区,存在较大的安全、环保隐患。两企业考虑产品结构相同,经济实力相当,经营者优势互补,联营重组有利于企业的升级改造和经营管理,自愿达成联营重组、集聚滨海的意向。
现两家企业要求通过联营重组,集聚滨海,提升发展,虽然污水排放指标不足2000吨,但镇党委政府认为此举有利于进一步推进我镇印染产业集聚升级;有利于兰亭风景区周边环境的改善与保护;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因管道老化,多次爆管渗漏,群众反响强烈)。
鉴于企业实际情况,考虑兰亭风景区周边环境保护和制革印染、虹海针纺自身的转型升级,特要求县政府充分考虑企业转型发展、区域社会稳定实际情况,同意绍兴县制革印染有限公司与绍兴县虹海针纺有限公司通过联营重组后,列入全县第二批印染企业集聚滨海实施计划。
特此请示。
绍兴县兰亭镇人民政府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制革印染 虹海针纺 联营集聚 请示
送:县府办、县环保局、
县印染产业集聚升级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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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蒋志芬 共印:15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