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安昌镇人民政府
关于整治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暨创建“无小耳朵村(居)”活动的通知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加强对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的管理是国家综合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事关国家的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浙广局发[2008]207号和绍县文广新闻[2010]18号“关于创建无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乡镇(街道)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决定在全镇开展集中整治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暨“无小耳朵村(居)”创建活动,确保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切实维护全镇社会和谐稳定。现结合我镇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实施“三区大战略”,围绕建设“山清水秀、实力雄厚、吏治清明、现代先进、人心向善”的中国魅力名镇,通过把整治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工作与 “平安安昌”的创建工作结合起来,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进口、销售、安装和使用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积极有效地推动创建“无小耳朵村(居)”工作的深入开展,努力营造和谐文明的社会环境,促进我镇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力争到6月底,“无小耳朵村(居)”达到100%,7月至8月底前通过县级考核验收。
三、组织领导
镇成立创建“无小耳朵村(居)”工作领导小组,由倪爱凤任组长,王卫成、房朝阳任副组长,任颂义、许长兴、朱国顺、陈士强等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广电站,由广电站站长房朝阳任办公室主任。各村(居)、有关部门单位要明确一名联络员,及时沟通情况,加强协调配合。
四、实施步骤
2010年4月至6月为全镇卫星电视接收设施集中整治时间,共分为四个阶段:
(一)调查摸底阶段(4月14日—4月20日)
各村(居)、相关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搞好调查摸底工作,进行造册登记,并于4月20日前书面上报镇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调查登记表见附件)。
(二)宣传发动阶段(4月21日—4月30日)
镇相关部门、村(居)充分利用广播、有线电视、宣传窗等媒体,采用悬挂横幅、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管理的法规、政策,营造整治“小耳朵”和创建“无小耳朵村(居)”的舆论氛围,提高村居群众的知晓率与参与率。
(三)集中整治阶段(5月1日—6月15日)
根据调查后确定有“小耳朵”的用户,上门送达告知书,5月20日前用户自行拆除“小耳朵”。
对不自觉拆除“小耳朵”的用户,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联合执法行动,在6月15日前强制拆除“小耳朵”。
(四)验收提高阶段(6月16日—6月30日)
镇创建领导小组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各村(居)、各单位的整治、创建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问题较多的村(居)予以批评,并责令整改,确保创建活动达到预期效果,以迎接县级部门的验收。同时,巩固已拆除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各村(居)由村委主任担任义务监督员,随时掌握“小耳朵”的动态,及时上报镇广电站,发现一个取缔一个。
五、工作要求
1、各村(居)、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创建“无小耳朵村(居)”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整治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工作是加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必要举措,事关能否有效抵御境外特别是西方各种有害思想文化进入的现实而重大问题,事关全镇政治稳定、文化安全。相关部门、村居要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宣传《广播电视管理条例》,让广大群众知晓个人安装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危害,增强创建“无小耳朵村(居)”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2、各村(居)、有关单位要切实担负起本辖区治理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的责任。要把做好创建“无小耳朵村(居)”工作作为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具体行动,进一步加强对整治创建工作的领导,各村居主要负责人为所在村(居)的第一责任人。同时要将该项活动作为一项长期性工作并列入村(居)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加以考核。要制订工作方案、周密部署安排,并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治和创建任务。
附件: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调查登记表
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主题词:整治 非法卫星电视 接收设施 活动 通知
抄报:县文广局
安昌镇党委政府办公室 校对:朱国顺 2010年4月17日印
附:
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调查登记表
村(居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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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 主 |
安装地址 |
接收卫星 |
接收内容 |
只 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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