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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水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通知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为确保“世合赛”期间我镇安全生产形势可控,事故可防,按照绍县安【2010】38号《绍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世合赛”期间全县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及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经研究,决定开展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7月13日到17日。
二、检查范围:工矿企业、农村公共安全、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道路交通、教育卫生。
三、职责分工:
1、规模以上及开发区内企业、矿山、危化品企业,由联厂干部负责检查,工业副镇长裘剑平、助理汤超带队重点抽查。
2、农村公共安全由各村书记、村委主任、驻村指导员负责落实检查,各片片长带队重点抽查。
3、建筑施工由建管委安质监科负责检查,城建副镇长朱坚敏带队重点抽查。
4、人员密集场所由派出所负责检查,派出所所长高卫军带队重点抽查。
5、道路交通由交警中队、镇城建局负责落实检查,城建副镇长朱坚敏、交警中队队长李利祥带队重点抽查。
6、教育卫生由社事办负责检查,社事副镇长潘建华带队重点抽查。
四、检查内容:
(一)、规模以上及开发区内企业、矿山、危化品企业:
1、各类企业是否存在“三合一”或“多合一”现象,灭火器、消防水源等消防设施的配备,电器线路是否老化。
2、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规程是否健全、完善,是否存在违章制度、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三违”现象,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是否按规定培训考核并持证上岗。
3、危化品企业及特种设备,是否依法开展安全评价和安全检验,是否落实安全评价与检验中提出的整改意见和措施,安全评价报告和安全检验报告是否在有效期内。特种设备重点检查化工,印染企业使用的特种设备。
(二)、农村公共安全:
1、各村辖区内企业是否配备灭火设备,电器线路是否老化,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特种设备重点检查各类锅炉尤其是浴室、豆腐(年糕、米粉)作坊和服装加工行业的小锅炉,操作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
2、防火安全工作是否到位。主要是森林防火、民宅防火、屋前屋后易燃物品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义务消防队、夜巡队是否建立,消防设备是否完好。
3、农药、畜牧防疫安全工作。主要做好各农户剩余农药的保管宣传工作,严禁误食。畜牧防疫要防止禽流感发生,一有苗头要及时上报镇。
4、山塘水库管理工作。要对山塘水库做一次检查,发现险情要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上报镇。
5、要对所在村农民住宅,特别是困难户住宅做一次检查,发现危房,应告知其本户,同时落实帮助措施。
6、对本村的山体,特别是靠近住宅的山体,要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险情,要及时转移,落实安全措施。
(三)、建筑施工:对全镇在建项目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检查施工单位相应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落实情况,检查施工现场有否落实相关安全要求,有否制定施工方案、安全操作规程及相应的防范措施。
(四)、人员密集场所、道路交通:
1、对超市、农贸市场、汽车站、饭店、农庄、旅馆、放心店等人员密集场所,要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
2、对辖区内道路事故多发路段,要分析原因,落实责任,加大投入,对损坏的要进行维修,加强整治,对路边有堆积物的及时进行清理,确保道路通畅,安全运行,有效遏制道路交通事故高发、多发态势。
3、加大事故多发路段的监管力度,加强对重点路段、多发地段巡逻。
4、严厉打击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和占道驾驶,坚决杜绝营运客车超员、超速、无证运营、擅自改装客运车辆等严重违法违章行为。
(五)、教育卫生:
1、对全镇中小学及幼儿园的校舍、宿舍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危房要采取措施加以处理。严禁学校场地出租作为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场所。
2、对学生接送车辆的安全运行情况要进行检查,车辆是否按规定进行检测,是否持证驾驶。
3、对各学校的食堂卫生和食品安全卫生安全状况进行检查,防止食物中毒。
4、对学生要加强安全宣传教育,严禁学生从事接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的劳动和其他危险性劳动。
5、对卫生院及村级医疗服务站的消防设施要进行检查。
五、检查要求:
1、发现事故隐患能当场整改的要求立即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整改以后要求有整改回复。
2、检查表格、限期整改通知书和企业整改回复经分管领导审查签字后报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镇经发办)存档,联系人:吴蓥,联系电话:857675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