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杨镇委[2010]24号
中共杨汛桥镇委员会 杨汛桥镇人民政府
2010年度机关干部岗位责任制考核意见
各局(办、中心):
为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机关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水平,优化发展环境,更好的落实岗位责任制,确保全镇经济社会持续平稳较快发展,为“提升工业化,建设小城市”提供动力和保障,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制订本考核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十七大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建设一支“想干事、敢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高素质队伍为目的,进一步增强机关干部的执行力,营造创新谋事、合作共事、务实干事的工作氛围,激励全体机关干部为“提升工业化,建设小城市”而努力奋斗。
二、考核原则
机关干部的考核,根据党委“以岗定人,以岗定责,以岗定酬”的要求,按照“突出重点、注重量化、绩效挂钩、激励干事”的原则,达到机关内部“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考核”的目的,促进各项工作有序、高效、优质运行。
三、考核对象
全镇在编在岗机关行政事业干部(含三定事业人员)、镇聘干部。见习期人员只考核不建奖。
四、考核形式
采用月度考核、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三种形式。班子成员根据相关领导责任与各局(办、中心)连带考核。
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基本分各为100分。其中月度考核采用倒扣分,年度考核采用增减分,按考核实绩量化到人。季度考核采用测评法。
五、考核内容
(一)月度考核:
1、考核方式:按月考核,每人每月设岗位考核分100分,采用倒扣分法,直至月考核分扣完。
2、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每月安排工作计划、会议学习、值班考勤、效能建设四方面。具体如下:
(1)当月计划工作。月计划工作由镇月度工作例会根据总体工作安排确定下发,层层分解落实到人,作为考核内容,完不成任务(包括不按规定时间完成任务)的,视情扣相关责任人5-20分。如出现重大违章建筑、安全生产事故、赴省京上访、无计划生育及私建坟墓等责任事件的,相应责任人酌情扣10-20分。(由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考核)
(2)会议学习。未经请假迟到或早退的,查实一次扣5分;未经请假缺席的,查实一次扣10分。每月各局(办、中心)上报党政办信息不少于2篇,每少1篇相关局(办、中心)每人扣2分。(由党政办考核)
(3)值班考勤。上下班未经请假迟到或早退的,每次扣5分;无故脱岗一次扣10分;无故不上班一次扣20分。上班时间内,外出处理工作,可向局(办、中心)负责人说明去向,需离开本镇区域处理联系工作,必须向分管领导说明去向事由,不说明的一次扣5分;弄虚作假一次经查实扣20分。值班人员不在岗一次扣10分;无值班记录的当日值班人员均扣3分。有事不请假作旷工处理并扣20分。班子成员向书记请假,其他镇机关干部1天及以上逐级以书面形式请假,经分管组织领导同意,向党政办备案,不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并备案的,每次扣5分;特殊情况先口头请假,事后不补假,当月考核每次扣5分。事假天数抵扣年休假,超过年休假天数的,每超一天扣5分。病假二天以上需医院开具病假条。(由党政办考核、相关科室配合)
(4)机关效能建设。因工作态度冷漠、恶劣甚至造成失职,被上级有关部门查到或被举报查实的,每发生一次扣10分。上班时间炒股、玩电脑游戏,发现一次扣10分;被上级部门查到,一次扣20分。因自身岗位业务不精或工作不力,导致工作不落实,每起扣10分;造成后果的,每起扣20—30分。履行工作职责不服从班子领导和局(办、中心)负责人工作安排甚至推诿致使工作无法落实的,每次扣10分。参加中心工作和突发性事件处理,推诿拖拉的,每次扣15分;无故不参加的,每次扣20分。党委政府委托综合部门牵头协调的事项,有关局(办、中心)应积极配合,按照党委、政府的要求及时有效落实,不服从拖诿、拖延致使工作不按时落实的,每次扣局(办、中心)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各10分。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查实一次扣20分。(由纪委牵头考核,相关科室配合)
3、考核执行:当月计划工作各局(办、中心)副局长(副主任)、工作人员由局(办、中心)负责人负责考核,由分管线领导审核,考核分报考核办汇总,报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各局(办、中心)局长(主任)由分管领导考核,报考核领导小组审定。
4、考核建奖。月度考核奖金按实际考核得分计奖。每分8.5元(三定人员7折计奖,镇聘干部5折计奖),计算采用“考核分×岗位系数(副主任科员对照中层正职岗位系数)×分值”方式确定。月度无责任工作安排的人员取该局(办、中心)人员平均分,班子成员考核分取分管线全体成员平均分。考核结果反馈给财办。
(二)季度考核:
按季考核,直接考核到人,实行百分制考核,每季考核奖900元(三定人员7折计奖,镇聘干部5折计奖)。每位干部的考核结果由一般干部民主测评和党政、人大领导班子测评两部分组成,一般干部测评占40%,班子测评占60%。考核结果反馈给财办。(测评内容另行制定)
测评分值在85分以上者季度奖金全额发放;84-75分者季度奖金按80%发放;74-60分者减半发放;59分以下者取消季度考核奖。
(三)年度考核:
1、年度考核基本分100分,按县、镇两级重点工作目标考核增减分,考核到局(办、中心)。(实施细则另行制定)
2、年度考核奖金采用“基数奖金×岗位系数+考核分×分值”的方法计算。班子成员考核分值享受分管线工作人员平均分值。书记、镇长分值享受班子成员平均分值。行政事业人员、三定人员和镇聘干部基数奖金和分值另定,岗位系数参照县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3、附加分(以10分为限)
(1)线上工作取得县级及以上荣誉或受到上级部门推广的,给予局(办、中心)人员加3-5分。个人获得县级及以上单项荣誉的,加1-3分。(由局(办、中心)提供,考核办审核)
(2)驻村工作按工作实绩给予驻村指导员加5-10分。(由驻村指导中心负责考核提供)
(3)联企工作按照工作实绩给予联企干部加4-8分。(由经发局负责考核提供)
(4)有关工作成绩突出和贡献较大,经党委政府表彰的,可加3-5分。(由党政办负责提供)
4、一票否决。机关干部因违法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年度考核奖。当年考评不合格或不称职,不服从组织决定,工作严重失职或重大失误,或因个人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廉洁从政等方面群众意见,反响较大的,经镇党委审核,扣减年终岗位责任制考核奖或取消全年奖金。
5、凡下列情况按实际工作月份发放(上级另有文件规定的除外):
(1)离岗学习三个月以上者;
(2)新分配参加工作者;
(3)调入调出人员;
(4)按规定享受产假的。
六、组织领导:
考核工作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由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办公室,负责具体考核管理工作。
七、本考核意见由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共杨汛桥镇委员会
杨汛桥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九日
主题词:岗位责任制 考核 机关干部 2010年 意见
中共杨汛桥镇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4月19日印发
月份机关干部岗位责任制考核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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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月度工作 |
会议学习 |
值班考勤 |
机关效能建设 |
考核 得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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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 工作 |
责任 事件 |
会议 学习 |
政务 信息 |
上班 制度 |
值班 制度 |
请假 制度 |
工作 态度 |
游戏 炒股 |
熟悉 本职 |
政令 畅通 |
综合协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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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部门: 考核人(签名): 分管领导审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