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柯桥区 > 正文

关于下发《稽东镇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2021-06-03 柯桥区 收藏

文章播报

语音引擎就绪
进度: 0/0 (0%)

关于下发《稽东镇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

预案》的通知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现将《稽东镇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下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执行。

 

附件:稽东镇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稽东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五日

附件:

稽东镇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一、总  

       (一)为高效、有序地做好地质灾害防灾和抢险救灾工作,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身、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制定本预案。

       (二)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遵循以人为本、快速反应、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靠科学、部门协作和因地制宜的原则。

       (三)本预案所称突发性地质灾害,是指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四)地质灾害应急,是指一旦发生地质灾害或者出现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时,为了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而采取的不同于正常工作程序的紧急防灾和抢险救灾行动。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是指出现地质灾害前兆、短期内可能发生灾害并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危急状态。

      (五)地质灾害应急分为临灾应急和灾害应急两类。

临灾应急:出现地质灾害临灾险情后,即进入临灾应急期,所采取的紧急防灾避险行动。

灾害应急:发生地质灾害后,即进入灾害应急期,所采取的紧急抢险救灾和防止灾情进一步扩大的行动。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镇人民政府成立镇地质灾害防灾救灾指挥部,由分管副镇长任总指挥、镇党政办主任和国土所长任副总指 挥,必要时由镇长直接指挥。

指挥部主要职责:根据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统一指挥和组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执行县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下达的其他关于地质灾害防灾救灾的任务;发生中型、较大级及以上的地质灾害后,应立即向市县有关部门报告,并配合市县应急工作组工作。

       (二)镇地质灾害防灾救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土资源所,办公室主任由国土资源所长担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督促、检查、落实各部门和各村地质灾害应急准备工作;组织地质灾害灾情、险情调查和评估,提出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建议;负责实施指挥部下达的各项指示、命令,及时进行协调、督促、检查和落实;做好有关信息、联络、接待等各项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三)地质灾害防灾救灾指挥部下设若干应急工作组,各工作组组成部门及主要职责如下:

        1.紧急抢险组。由派出所牵头,派出所、民兵连、建设、交通、水利、供电等部门组成。

主要职责:指导和支持灾区村调集抢险救灾队伍和必要的设备,抢救被压埋人员;对已经并发或可能引发的水灾、火灾、爆炸及剧毒和强腐蚀性物质大量泄漏等进行抢险,消除隐患;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组织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人员和财物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2.调查监测组。由国土资源所牵头,镇民政、建设、水利、交通、气象等部门组成。

主要职责:调查、核实险情或灾情,组织险情或灾情监测和评估,预测灾害发展趋势和潜在威胁,提出应急防范对策、措施。

     3.医疗卫生组。由镇卫生院牵头,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组成。

主要职责:组织急救队伍,抢救伤员,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

     4.治安保卫组。由派出所牵头,镇民兵等部门组成。

主要职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负责救灾物资和灾区人员、财产、单位的安全,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5.基本生活保障组。由镇民政牵头,财政、粮食等部门及保险公司组成。

主要职责:指导灾区政府做好灾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包括急需救济物资的供应、调配和管理,灾民的转移、临时安置及死难者的善后、保险理赔等工作。

     6.设施修复和生产自救组。由镇党政办牵头,镇电信、电力、建设、水利、交通、教育、农林、民兵等组成。

主要职责:指导灾区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的通信、电力、供水、供气、水利、交通、校舍等设施,指导灾区恢复损毁的农田、林地,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尽快恢复灾区正常的生活、生产和教学秩序。

     7. 应急资金保障组。由镇财政办牵头,镇民政、水利、交通、建设等部门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镇级应急救灾资金的筹集和落实,做好应急款物的分配及使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等工作。

三、应急准备

       (一)镇政府各村有关部门应根据本预案和部门职责,制定具体的抢险救灾应急行动方案,并报县地质灾害防灾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二)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应急预案和行动方案的要求,确保落实应急设施、设备、救灾物品、器械等物资储备。同时,应当抓好应急队伍建设和人员落实,定期对相关机构和人员进行应急处理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及应急处理演练,推广最新知识和先进技术,提高应对各类突发性地质灾害的能力。

       (三)各村委有关部门应当开展对公众地质灾害防治及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四)各村委、有关单位要把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落实应急资金。

四、临灾应急

     (一)国土资源所接到一般级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报告后,应迅速组织应急调查组赶赴现场,调查、核实险情,提出应急抢险措施建议,并向县地质灾害防灾救灾指挥部提出是否启动临灾应急预案的建议。

(二)镇地质灾害防灾救灾指挥部接到启动临灾应急预案的建议后,应立即召开紧急会议,进行险情讨论,研究部署抢险避灾各项工作,并视情宣布启动本预案。

(三)一旦启动本预案,镇地质灾害防灾救灾指挥部根据需要,指挥相应工作组,迅速有序地组织开展如下抢险避灾工作:

     1.调查险情,组织专家会商,提出应急抢险避灾措施建议,确定抢险避灾方案。

     2.根据灾害成因、类型、规模、影响范围和发展趋势,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危险区内人员和重要财产撤离,情况危急时,强制组织避灾疏散。

     3.对灾害隐患进行动态监测,分析、预测其发展趋势,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并做好灾害突发的报警工作。

4.组织施工力量,实施必要的应急避险工程,减缓和排除灾害险情的进一步发展。

5.民政、公安、卫生、建设、交通、水利、气象、供电、通讯等部门根据险情状况,做好相关应急工作。

(四)及时向市县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险情和抢险避灾情况,取得指导和支援。

       (五)灾害险情得到有效控制,应当根据调查组的建议,宣布结束临灾应急期,确定撤销或者继续保留危险区事宜,提出下一步防灾、搬迁避让或工程治理方案措施,移交所在地村及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五、灾害应急

(一)发生地质灾害后,镇地质灾害防灾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派出应急调查组或工作组,赶赴灾点调查、核实灾情,指导当地村采取有效应急措施,防止灾情扩大,并向指挥部提交启动灾害应急预案的建议。

(二)镇地质灾害防灾救灾指挥部接到启动预案的建议后,立即召开紧急会议,进行灾情会商,并视情宣布启动灾害应急预案,研究部署抢险救灾各项工作。

(三)镇地质灾害防灾救灾指挥部各应急工作组,根据总指挥的指令和职责分工,高效有序地组织抢险救灾工作。主要任务分别如下:

       1.调查监测组。查明灾害类型、规模、潜在的威胁和影响范围及成因和诱发因素,组织灾情监测和评估,分析、预测灾害发展趋势,提出应急对策措施。

       2.紧急抢险组。组织紧急抢险救灾队伍,抢救被压埋人员;对已经发生或可能引发的各种“次生灾害”进行抢险,消除隐患;组织受灾害威胁的人员和重要财产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危急时,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3.医疗卫生组。组织急救队伍,视情设置急救站,抢救伤员,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

       4.治安保卫组。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根据调查组建议,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和抢险救灾特别管制区,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安排巡逻值勤人员;禁止与抢险救灾行动无关的人员、车辆进入危险区和特别管制区。

       5.基本生活保障组。妥善安排灾民生活,协同做好死难者的善后和保险理赔等工作。

       6.设施修复和生产自救组。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的通信、电力、供水、供气、水利、交通、校舍等设施,指导灾区修复损毁的农田、林地,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尽快恢复灾区的生活、生产和教学秩序。

       7.应急资金保障组。负责调集应急救灾资金,做好应急款物的分配及使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等工作。

       8.防灾救灾办公室。及时向县政府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灾情和抢险救灾情况,取得指导和支援;协调并督促、检查、落实各项应急工作;做好新闻报道、受灾群众慰问、接待等工作。

      (四)所在地村、及基层群众组织应先行组织自救、互救工作,并采取紧急避让和抢险救灾措施。

      (五)灾情、险情已经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应当根据调查组的建议,宣布结束灾害应急期、撤销抢险救灾特别管制区,确定撤销或者继续保留危险区事宜,提出下一步防灾、搬迁避让或工程治理方案措施,移交镇政府及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六)各村、有关单位应当根据地质灾害灾情和地质灾害防治需要,统筹规划、安排受灾地区的重建工作方案,报县、镇人民政府备案。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柯桥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keqiaoqu/20210603/215613.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

语音播报提示

您的设备需要手动确认才能开始播报

设备提示:

  • 请确保设备未静音
  • 点击确认开始播报
  • 支持后台播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