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关于开展百日清欠维权大行动的通知
各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元旦及春节期间社会的和谐稳定,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百日清欠维权大行动的通知》(绍县政办发﹝2010﹞113号)精神,决定从现在开始至明年春节前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百日清欠维权大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内容
此次“百日清欠维权大行动”的范围包括全镇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建筑施工和劳动密集型企业。
此次“百日清欠维权大行动”的内容包括检查用人单位按照国家关于工资支付有关规定及最低工资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情况;企业经营者拖欠工资后逃匿情况;企业拖欠工资处置情况;为解决拖欠职工工资问题采取的具体措施以及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工资保证金制度、欠薪应急专项资金制度、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等长效机制的建设情况;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
二、方法和步骤
此次“百日清欠维权大行动”从2010年11月下旬开始,至2011年春节前结束,分为宣传、自查、检查、总结四个阶段。
(一)宣传阶段(2010年11月下旬)。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开展“百日清欠维权大行动”的重要意义。通过送法律知识上门、设立职工维权告示牌等形式,提高广大职工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营造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法制环境。
(二)自查阶段(2010年12月1日至15日)。各用人单位对工资支付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要提出明确具体的整改方案,并将自查情况及整改方案材料按规定的时间报送镇“百日清欠维权大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检查阶段(2010年12月16日至2011年1月20日)。镇政府将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用人单位开展大排查,力求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对发现用人单位拖欠和克扣职工工资等行为,予以及时严肃处理。
(四)总结阶段(2011年1月21日至31日)。对开展“百日清欠维权大行动”进行总结,梳理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及相关政策建议。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由镇分管领导任组长的镇“百日清欠维权大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经发办。
(二)深入排查,依法严肃处理。如发现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累计超过三个月(90天)或拖欠职工工资额大于本企业自有资产50%以上的,必须向镇劳动保障所及时报告。
(三)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继续推广和完善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按月、足额、货币化支付工资的规定,进一步落实欠薪预警机制,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兑现,从源头上防止工资拖欠现象的发生。
联系人:单秦江 联系电话:85776853
附:稽东镇“百日清欠维权大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名单
稽东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九日
附件:
稽东镇“百日清欠维权大行动”工作领导
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孙法中
副组长:余叶娟、王尧林
成 员:丁承坚、俞国荣、黄建荣、赵巨洪、章小根、
王婷婷、单秦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经发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