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柯桥街工委[2010]41号
关于2010年社区(居)信访维稳工作
考核奖励的实施意见
各社区(居):
为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府信访维稳工作会议精神,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发展,为街道经济建设、城市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保驾护航,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对2010年社区(居)信访维稳工作实行考核奖励,具体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信访维稳责任,提高稳控效果;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机制,规范受理办理程序,及时调处化解矛盾纠纷,推进依法信访;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齐抓共管,切实推进街道社会稳定、政治安定。
二、考核对象和内容
(一)考核对象:各社区(居)主职干部和在编人员。
(二)考核内容:信访、维稳、人民调解等三项工作。
三、考核办法:考核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实行每月一考一评。并采取定期、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对所涉及的社区(居)实施奖励。
(一)信访维稳工作
1、设信访维稳奖:根据社区(居)大小和信访维稳工作难易程度,分三类设奖。
第一类:双渎、鉴湖园、百福园、柯福、立新、福东、福年、管市、中泽、红丰、大娄、中梅等12个社区(居),主职干部每人每月300元,其他在编人员每人每月100元。
第二类:双川、双梅、上谢桥、红建、梅巷、红升、后梅、柯亭、大寺、下市头等10个社区(居),主职干部每人每月250元,其他在编人员每人每月100元。
第三类:黄社娄、港越、锦湖、湖滨、瓜渚湖、育才、望湖、笛扬、大渡(筹)等9个社区,主职干部每人每月200元,其他在编人员每人每月100元。
2、凡出现下列情形的,扣发相应社区(居)维稳奖。
⑴发生赴京集体访的,扣发6个月维稳奖,赴京个访的扣发3个月维稳奖。发生赴省集体访的,扣发3个月维稳奖,赴省个访的扣发2个月维稳奖。发生去市集体访的,扣发2个月维稳奖,赴市个访的扣发1个月维稳奖;发生去县集体访的,扣发1个月维稳奖。
⑵同一事件连续3次到街道集体访的,扣发1个月维稳奖。
⑶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酌情扣发3—6个月维稳奖。
⑷市长热线和县委、县府公开电话未按时、按要求办结的,每件扣发当月维稳奖10%;被县以上督办的,加倍扣发。
⑸人民来信未按时、按要求办结的,每件扣发当月维稳奖10%。
⑹因发生火灾、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人员死亡的,酌情扣发1--3个月维稳奖。
(二)人民调解工作
1、设立社区(居)人民调解员办案奖,在县奖励的基础上,街道同比例匹配。调解员岗位津贴结合在信访维稳奖中,不再另设。
2、凡发生下列情形的,相应扣发办案奖和维稳奖:
⑴因调解不及时或调解不当导致矛盾激化、民转刑案件或越级上访案件的,取消当季办案奖励,同时酌情扣发维稳奖1—3个月。
⑵发现调解案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当季办案奖励,同时扣发维稳奖1个月。
四、考核责任单位
考核工作由街道综治工作中心牵头,其他各办(中心)和派出所共同协助,考核结果由街道综治工作中心汇总,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审核批准。
五、奖励办法
维稳奖采取一月一考,年终结算兑现。考核奖励的扣发实行累积相加,扣完为止。人民调解办案奖按季考核结算兑现。考核奖金由街道财办统一支付,全年考核总评在前10名的社区(居),年终在岗位责任制考核时再给予适当加分。
本意见从2010年1月起试行。
中共柯桥街道工作委员会
柯桥街道办事处
二O一O年八月二日
主题词:制度 信访维稳 考核意见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府办、县政协办、县政法委、县信访局、
县司法局、中心城建管办
柯桥街道党政办公室 校对:王世行 2010年8月1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