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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坚决防范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

2021-06-03 柯桥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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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桥街办[2010]89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

坚决防范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

 

各社区(居)、企事业单位:

11月份以来,全国部分地区接连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特别是11月15日上海市一高层住宅楼发生火灾,目前,已造成58人死亡、56人失踪,损失惨重。对此,中央和省、市、县各级高度重视,分别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要求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坚决防范重特大火灾事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今年以来,街道消防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但火灾隐患仍然大量存在,形势仍然严峻。各社区(居)、企事业单位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突出转型升级、致力科学发展”工作主题,进一步提高做好消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紧迫感。目前已进入冬季,风干物燥,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增加;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人流、物流集中,各种庆祝集会和传统民俗文化活动频繁,火灾事故隐患增多,防控难度加大,消防安全形势将更加严峻。各社区(居)、企事业单位要针对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消防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组织制定各项防范措施,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实现街道火灾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零增长”,并力求有所下降。

二、全面开展冬季消防安全百日攻坚大行动。各社区(居)、企事业单位要针对当前消防工作实际情况,认真组织检查消防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消防设备设施和火灾防范措施是否到位。协助相关部门对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和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地点,劳动密集型企业、易燃易爆单位、小门面房和小加工厂等火灾多发场所,进行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严格督促单位、业主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三、切实加强重点领域消防安全监管。各社区(居)、企事业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建筑工地特别是外立面改造、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工程工地和文物、景区修缮工地的消防安全监督,坚决依法查处电焊、气焊等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违章操作等作为,监督施工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设置消防设施,配置消防器材,保持消防车道畅通,加强用火用电管理,消除火灾隐患。对影响防火、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广告牌要进行整改、要认真执行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的有关规定,严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备案抽查,强化日常消防安全监管。要针对商场促销期间人流密集的特点,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着力完善消防基础设施与应急救援体系。各社区(居)、企事业单位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加快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要针对高层建筑、地下工程、石油化工等特殊火灾的防控,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配足配齐相关消防设备。

五、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各社区(居)、企事业单位要结合实际,围绕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四个能力”,创新载体,开展提示场所火灾危险性、提示如何逃生自救、提示消防器材放置部位和使用方法“三提示”活动,有重点地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和传播媒介、宣传手段,积极主动做好消防宣传工作,广泛宣传火灾防范措施,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

六、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各社区(居)、企事业单位要全面负责本地区、本单位消防工作,明确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消防工作,层层落实责任,把任务分解到单位、部门和个人。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各社区(居)、企事业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抓紧落实相关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各级工作要求,切实抓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元旦、春节期间我街道消防安全。

 

 

 

柯桥街道办事处

二O一O年十二月一日

 

 

 

主题词:消防  事故防范  检查  通知

抄送:县委办、县府办、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消防大队、

中心城建管办

柯桥街道党政办公室        校对:王世行      2010年12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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