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柯桥街办[2010]88号
关于组建街道应急救援队伍的通知
各社区(居)、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执行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县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意见》(绍县政办发[2010]109号)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规定,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组建柯桥街道应急救援队伍,具体意见如下:
一、建立组织网络,加强对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的领导
街道成立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办事处主任余建林任组长,分管领导钱鸿、许云富、李江任副组长,街道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工、青、妇负责人、柯桥派出所、柯桥交警中队、街道教育总支、柯桥人民医院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应急管理办公室(设在综治工作中心),由许云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二、加强队伍建设,组建街道应急救援中队
以柯桥派出所巡特警队伍建设为依托,组建柯桥街道应急救援中队,人数41人,具体组成人员名单附后。街道应急救援中队由街道办事处分管应急工作的领导统一指挥,日常管理工作由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联络协调。发生突发事件时,街道应急救援中队在街道统一指挥下,开展灾害或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行动。紧急情况下,接到事件信息后,应急救援中队应立即出动开展处置工作,按照事故等级划分,在规定时限内将事故处置情况报告街道应急办。在应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中,需要上级协助和增援的,突发事件现场指挥部要迅速向县政府分管应急工作的领导报告,实施联动救援。
三、加强应急救援装备建设,完善街道应急救援物资保障
在充分发挥现有装备的基础上,合理统筹装备配备,购置部分必要的装备,分阶段逐步完善。具体装备配备按公安部《应急救援队装备配备标准意见》要求执行。根据全县统一要求,建立街道装备物资储备机制,形成县、街道二级应急装备物资联动保障机制,实现应急救援物资的总体保障。
四、加强经费保障,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长效机制
街道将有关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与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以满足应急救援队伍的器材装备配备、教育培训、训练演练等需要,并落实好应急救援队伍的医疗、工伤、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抚恤政策等,稳定应急救援队伍。对已纳入政府应急救援队伍体系的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参加社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行动的,给予必要的补偿。
树立应急救援长效理念,规范应急救援运行机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启动机制、应急预警机制、应急联动机制和考核机制,增强综合应急救援保障水平,形成应急救援长效机制。
柯桥街道办事处
二O一O年十二月一日
主题词:应急 救援 队伍建设 通知
抄送:县委办、县府办、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中心城建管办
柯桥街道党政办公室 校对:王世行 2010年12月3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