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柯桥街办[2010]52号
关于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
专项攻坚活动的实施方案
各社区(居)、企事业单位:
为积极贯彻落实司法部在全国组织开展的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确保上海世博会和第六届世界合唱比赛安全稳定,根据省、市、县司法局有关精神,决定在2010年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主要任务
开展“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的主要任务:一是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在做好婚姻、家庭、邻里、损害赔偿和生产经营等常见性、多发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基础上,针对一定区域内比较突出的、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矛盾纠纷,多年积累的、长期未得到解决的矛盾纠纷,以及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矛盾纠纷,集中开展排查调处,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二是推动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在巩固和规范人民调解组织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建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满足社会化解各种矛盾纠纷的需求。三是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和管理。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质量管理,不断提高人民调解的社会公信力,巩固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体系中的基础作用。四是深化完善“大调解”工作机制。积极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深化完善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相互衔接、相互补充的“大调解”工作体系。
二、方法步骤
(一)动员准备阶段(5月30日前):制定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进行动员部署。为加强对专项攻坚活动的组织领导,街道成立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长许云富任组长、街道综治工作中心常务副主任、司法所长王世行任副组长,街道综治工作中心全体人员和联合调解室调解员等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司法所。各社区(居)应尽快成立相应的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好具体活动方案。并结合本地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及时进行广泛动员和部署,使各个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知晓专项攻坚的总体精神、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确保活动的顺利实施并取得实效。
(二)实施阶段(6月1日——11月30日):组织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对各类矛盾纠纷集中开展排查和调处。
1、建立排查机制。一是建立月排查制度。以社区(居)为单位统一开展全面排查,广泛动员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深入小区、市场、周边营业房,全方位排查摸底,了解纠纷信息。二是建立重点时段排查制度。在世合赛开闭幕式、国庆节等时段,要组织进行矛盾纠纷集中排查。三是建立联合排查制度。要和有关部门联合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各社区(居)要汇总排查结果,按照类别、轻重、缓急进行梳理建立档案,对每一起矛盾纠纷都要区分不同情况,研究分析原因,提出可行措施,确定责任人员,并跟踪调处进展情况。
2、明确排查重点。矛盾纠纷排查突出三个重点:一是突出重点地区。突出抓好矛盾纠纷多发、频发、易发地区的排查调处工作。要把工作的重点放在基层,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治安复杂的社区(居)、街巷和以国籍、地域、民族、宗教、职业为标志的人群聚居区。二是突出重点对象。对进京非正常上访、到省市县越级上访、重复上访等重点对象,进行重点摸排,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三是突出重点领域。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拆迁、征地、涉法涉诉、医患关系等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详细排查。各单位要对潜在的矛盾纠纷进行超前排查,将矛盾纠纷及其隐患全部纳入视野。
3、有效调处化解。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逐案研究化解措施和办法,进一步落实化解责任,力求发现一起介入一起,排查一起化解一起。对于多年积压、长期未得到有效解决的矛盾纠纷,和老上访户,要协调各有关部门,集中攻坚化解。对影响地区稳定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以及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上访或转化为刑事案件的社会矛盾纠纷,要在稳定事态的基础上及时报告,配合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疏导化解。对涉及民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动争议、征地拆迁、医疗纠纷、道路交通事故、治安案件民事赔偿等纠纷,要尽快组织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和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各方力量,共同做好化解工作。
(三)总结阶段(11月30日—12月10日):对活动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进行检查和总结,及时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并迎接上级的督导检查。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和好的经验做法总结材料于12月5日前报街道司法所,街道汇总后于12月10日前上报县司法局。
三、工作要求
(一)要深化思想认识。2010年上海世博会和第六届世界合唱比赛,是展示我国实力、我县魅力的一次重要契机,我县既是“环沪护城河”工程重要的一环,又是第六届世界合唱比赛的主办方,各单位要从讲政治、维护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全力保障上海世博会和第六届世界合唱比赛绝对安全稳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危机感,按照相关要求,采取切实措施,认真做好这次专项攻坚活动工作。
(二)要强化组织领导。各社区(居)要树立调解也是执法的观念,把“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摆上重要位置,列入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各调解员要深入小区、单位、群众,提前介入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三)要加大宣传力度。各社区(居)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宣传窗、黑板报、互联网、宣传标语、报纸等工具,全面、准确、客观地报道专项攻坚活动开展情况,宣传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的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为专项攻坚活动的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气氛。
(四)要做好信息统计。各社区(居)要认真做好纠纷排查登记、纠纷受理登记和调解信息统计工作,及时填报有关表格,如实反映攻坚活动开展的情况和成效。
柯桥街道办事处
二O一O年六月二日
主题词:司法 人民调解 活动 方案 通知
抄送:县委办、县府办、县政法委、县司法局、县信访局、中心城建管办
柯桥街道党政办公室 校对:王世行 2010年6月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