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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2021-06-03 柯桥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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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桥街办[2010]46号

 

 

关于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各社区(居)、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省安委会及绍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绍县安(2010)6号]关于开展第九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要求,结合街道实际,现将组织活动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活动目标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省委[2009]88号),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围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为主线,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加强舆论引导,推进安全文化建设,为促进街道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提供思想基础、精神动力和舆论氛围。

活动目标:推动社区(居)、企事业单位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县委[2010]13号),督促企业有效落实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安全宣传教育的影响力和渗透力,大力营造浓郁的安全生产舆论氛围,着力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参与安全生产的自觉性,推进街道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的具体落实。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1、活动主题:安全发展,预防为主

2、活动时间:5月31日—6月30日

三、活动内容

1、组织社区(居)居民、企业职工积极参与6月12日由安监、交通、交巡警、消防、建设、建管、教育、质监、卫生、工商、总工会等相关部门在柯桥城区(柯桥鉴湖路公安局大院门口)设立的咨询活动。

2、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横幅、标语、黑板报、墙报、宣传窗等宣传工具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理念、宣传省委88号文件和县委13号文件精神,宣传“安全生产年”活动。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生产法规宣传、安全培训教育、安全知识竞赛、安全事故分析等活动,把安全文化和企业文化有机结合,进一步提高企业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

3、举办一期安全知识讲座。为提高社区(居)企事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法律意识和防范意识,街道办事处在6月中下旬将举办一期消防知识和省委88号、县委13号文件精神讲座。

4、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各单位要积极主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对安全隐患做到边查边改。促使安全生产管理和检查落实到实处。

5、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开展丰富多彩的征文比赛、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同时,积极参与由县安监局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竞赛。

6、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为不断增强企业应急救援能力和实战水平,提高职工生产安全事故预防能力,街道将组织一次消防知识培训,各有关单位要积极组织人员参加。

四、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室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一系列方针政策,普及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省委县委关于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大力加强全民安全意识和提高安全文化水平的大好时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成为一件大事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确保活动取得明显效果。各指导员和联厂干部要加强对所联社(居)、厂的活动指导。

2、突出重点,大力宣传。要结合自身实际,突出各自重点,充分利用墙报、简报、宣传标语、黑板报、横幅等宣传工具,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围绕“安全发展,预防为主”的活动主题。广泛宣传“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增强全民安全法制观念的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3、创新形式,注重实效。在认真总结历年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经验的基础上,创新形式,注重实效。活动要贴近生活、紧靠群众,具有较强的针对性、知识性、娱乐性和吸引力。

4、认真部署,总结提高。在抓好各项活动的同时,各单位要及时做好201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信息报送和总结工作,把活动方案和活动总结分别于6月10日及6月30日前报送街道办事处314办公室。

联系电话:84568330 电子邮箱:KS4098200@126.com   传真:84568330

联系人:金永根

附:1、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数据统计单

2、柯桥街道“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3、柯桥街道“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全

4、安全生产标语口号

                               

 

 

                      柯桥街道办事处

                                二O一O年五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开展  安全生产月  活动  通知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府办、县政协、中心城建管办、县安委会、县安监局

柯桥街道党政办公室         校对:金永根     2010年5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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