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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流动人口基础信息百日大排查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

2021-06-03 柯桥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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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桥街办[2010]40号

 

关于开展流动人口基础信息百日大排查专项行动的

实 施 意 见

 

各社区(居)、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夯实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基础,不断提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能力和水平,按照县流动办《关于印发全县流动人口基础信息百日大排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世博会”、“世合赛”安保和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需要,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从现在起至6月底在全街道范围内组织开展流动人口基础信息百日大排查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百日大排查”)。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全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辖区内流动人口进行彻底排查,进一步摸清底数、掌握现状,进一步完善“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服务管理模式,为政府宏观调控、政策制订及相关职能部门实施有效管理和服务提供支持。

二、工作目标

1、进一步完善基层服务管理网络。在现有配备流动人口专职协管员开展对外来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基础上,要求外来流动人口超过200人的社区(居)、超过100人的用人单位,设立外来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点),并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流动人口的信息登记工作。

2、进一步提高信息登记水平。外来流动人口网上登记率、人户一致率、出租房屋登记率分别达到85%、70%和95%以上,治安管理责任书签订率达到100%。

3、进一步加强治安管控力度。外来流动人口中高危人员得到有效分离,服务现实斗争作用提升,其中被打击处理的外来流动人口(指在出租房、旅馆、网吧中)在被打击处理前的网上登记率达到35%。旅馆业治安信息系统安装率、完好率达到100%,旅馆住宿人员信息录入“四实”(实名、实数、实时、实情)登记率达到95%以上。

4、进一步增强居住登记主体责任意识。医院、学校、物业服务单位、中介机构、用人单位、房屋出租人和流动人口对《条例》规定的相关责任、义务的知晓率分别达到100%和70%,主动申报、登记、报送流动人口信息意识明显增强。

三、工作步骤

此次行动自4月上旬起至6月底结束,为期100天左右时间。共分三个步骤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上旬)。学习贯彻《条例》和全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制定“百日大排查”的具体实施意见,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

(二)集中排查阶段(4月中旬至6月中旬)。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区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的工作要求,分区域、分地段,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拉网式排查,并做好相关台帐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上报。

(三)检查验收阶段(6月下旬)。在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街道办事处将会同柯桥派出所联合组织检查,通过实地抽查、网上比对等形式,对“百日大排查”开展情况进行考核验收,考核成绩将纳入平安创建、综治工作的考核内容。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排查,依法登记。积极组织派出所民警、流动办工作人员、专职协管员、基层干部以及社会力量,以城中村、城郊结合部、建筑工地等流动人口聚居地和歌舞娱乐场所、美容美发、洗浴休闲服务场所等高危流动人口主要落脚点以及单门独户、闲置房屋,治安责任不落实的出租房房东、用工单位为重点,开展“逐栋、逐层、逐套、逐户、逐人”的地毯式排摸,切实做到流动人口底数清、情况明。对各类旅馆特别是中小旅馆、提供住宿的洗浴场所、农家乐等,要严格落实“实名、实数、实时、实情”的“四实”登记制度,确保信息登记准确、上报及时。要按照《条例》规定,全面采集包括流动人口身份信息、政治面貌、婚姻状况、计划生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预防保健、随同未满十六周岁人员、租住房屋等在内的所有信息。

(二)强化服务,保障权益。要严格执行免费登记发证规定。要拓展流动人口居住登记信息采集方式,开通电话、传真等申报渠道,增设社区(居)、企业居住登记受理服务站点,采取上门办证、预约办证等便民措施,方便流动人口和有关单位办理居住登记。有条件的地方,要在医院、学校、中介机构、规模企业落实专职信息采集报送员,定期报送流动人口基础信息。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法规、社会公德、行为规范、知识技能、安全防范等内容的教育宣传和培训活动,不断提高流动人口法制观念和综合素质。要认真受理、及时查处侵害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深入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春雷等专项行动,切实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要积极排查调处涉及流动人口的矛盾纠纷,主动化解不稳定因素,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三)落实管控,严厉打击。按照“抓大放小、管控到位、服务实践”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高危流动人口排查、列管、控制工作机制。对在工作中摸排出的有前科劣迹、无正当职业、身份不明、居无定所、昼伏夜出、收支反常等对象的外来流动人员,公安民警要逐一上门见面,通过交流谈话、告诫警示、服务宣传等方式掌握现实情况,落实管控措施;一旦发现不法行为,立即开展查控和处置,将对象抓捕归案。对发现的违法犯罪线索和有重大作案嫌疑的违法犯罪人员要主动出击,及时收集证据,依法予以有力打击。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现有宣传资源,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全面开展《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动员社会各界、广大居民群众参与和支持“百日大排查”,提高医院、学校、用人单位、房屋出租人、中介机构、物业服务等单位和流动人口的法制意识和履行义务的主动性。要对派出所民警、流动人口专职协管员、基层干部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增强学法用法意识,明确工作职责、任务,提高工作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开展“百日大排查”是继续深化《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具体措施,是开展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的有效载体,也是“世博会”、“世合赛”安保工作的重要内容。要充分认识“百日大排查”对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努力把本次行动作为检验基层战斗力、提升工作效能、形成良性工作机制的重要契机,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落实,把这项工作抓实抓好。

(二)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在实际工作中,要树立全局一盘棋思想,形成工作合力。柯桥派出所和街道综治工作中心要切实发挥“百日大排查”主力军作用,发动一切可以发动的力量,深入一线,深入基层,扎实排摸,掌握实情。特别是柯桥派出所要加大执法保障,对违反《条例》规定的行为要及时予以处罚;对妨碍居住登记工作的人员,要从重、从快予以坚决处理。其他相关部门(办公室)和人员也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积极参与,协同配合。

(三)注意方法,依法开展。在具体工作中,既要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提高法律法规执行力,又要文明执法、热情服务,转变管理观念,力所能及地帮助流动人口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要灵活主动地采集相应信息,注意工作方法和策略,按照“内紧外松、只做不说”的原则,依法依规开展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

(四)严格考核,确保实效。柯桥派出所和街道综治工作中心要组织力量,切实加强对“百日大排查”工作的检查、指导和督导力度,全面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总结推广先进做法经验,研究分析新情况和新问题,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促进专项行动扎实、全面开展。“百日大排查”结束后,将对各社区(居)、企事业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比,考核结果纳入平安创建、综治工作考核内容。

 

 

 

 

 

                               柯桥街道办事处

                            二0一0年五月十三日

 

 

 

 

 

主题词:流动人口  基础信息  百日大排查  实施意见 

抄送:县委办、县府办、县综治委、县公安局、县流动办

街道各办(中心) 

柯桥街道党政办公室        校对:王世行      2010年5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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