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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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绍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
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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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绍兴县委组织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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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县公安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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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县监察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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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县人事局 |
绍县人〔2010〕90号
关于转发《关于做好公务员(参公人员)
农转非户口清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街道)、开发区、县机关各部门:
现将中共绍兴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绍兴市委组织部、绍兴市公安局、绍兴市监察局、绍兴市人事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参公人员)农转非户口清理工作的通知》(绍市人[2010]48号)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单位要对本级机关公务员和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暂缓登记人员)的户籍情况进行一次认真梳理。要明确一位分管领导,落实专人负责这次户口清理工作,于10月22日前将梳理结果和《绍兴县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户籍信息表》报县委组织部和县人事局。
二、县组织人事部门将根据《绍兴县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户籍信息表》,向有关人员下发办理农转非手续通知书。各单位要督促相关人员于10月底前持通知书及有关材料到公安部门办妥农转非手续。
三、县纪检、组织、公安、人事等部门将在11月初对各单位农转非户口清理工作情况进行一次抽查。对发现公务员(参公人员)未按规定办理农转非户口的,将视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并追究单位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绍兴县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户籍信息表》
中共绍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绍兴县委组织部
绍 兴 县 公 安 局 绍 兴 县 监 察 局
绍 兴 县 人 事 局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五日
主题词 :公务员 户口清理 通知
绍兴县人事局办公室 校对:冯松 2010年10月1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