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绍县建〔2010〕92号
关于开展2010年度城乡违法违章建筑
依法整治工作考核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关于2010年镇(街道)和五大平台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意见》(县委[2010]18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年度工作实际,对2010年城乡违法违章建筑依法整治工作考核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考核对象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考核标准:违法违章建筑(包括违法用地)整治5分
1、违法违章建筑底数清楚,台帐齐全,认定正确,内容真实得基本分1分。每1个村(居)资料不齐或内容不全扣0.1分。
2、新违法违章建筑发现查处率100%,群众反响强烈、严重影响规划、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违法违章建筑拆除率95%以上得基本分2分。新违法违章建筑未立即拆除的,每发现1处扣0.2分;群众反响强烈、严重影响规划、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违法违章建筑拆除率每降一个百分点扣0.1分。
3、信访投诉的来访回复率100%和处置率95%以上得基本分1分。造成群体性上访的,县级每起扣0.1分,市级每起扣0.2分,省级每起扣0.3分,上访至北京每起扣1分;来信、来电回复率100%,处置率95%以上,每降一个百分点扣0.1分。
4、建立并实施长效机制得基本分1分。未建立专职巡查队伍或无办公场所、执法装备或无长效机制扣0.5分,未实施或实施不力造成县级以上信访每起扣0.2分。
5、违法用地查处情况由县国土局组织考核。
三、考核资料
工作总结、违法违章建筑台帐、信访投诉资料、长效管理机制文件等。
四、考评程序
1、自查。各考核对象在
2、考核。由县建设局(城管办)组织相关人员通过听情况、查资料、实地踏看等方式,结合举报投诉情况对镇、街道进行检查考核。检查考核时间另定。
3、汇总。2011年1月中旬,县建设局(城管办)提出考核建议并报县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五、几点要求
1、要高度重视。本次年度岗位责任制考核是对镇、街道工作实绩的一次检验,各单位对考核工作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具体安排,专人负责,相关资料及时报送。
2、要真实准确。各单位要准确做好违法违章建筑整治工作各项考评指标的统计,实事求是地上报,一经发现弄虚作假,按县委[2010]18号文件有关规定处理。
3、要公平公正。县有关部门要严格把关,按考评程序和标准,客观、公正、公平做好考评工作。
附:绍兴县城乡违法违章建筑依法整治工作考核评分表
二〇一〇年十
抄送:县委办、县府办、县人大城建环保工委、县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县相关领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