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柯桥街办[2010]92号
关于转发《绍兴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度绍兴县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的通知
各社区(居)、企事业单位:
现将《绍兴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度绍兴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绍兴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度绍兴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绍县合医办[2010]3号)
柯桥街道办事处
二O一O年十二月六日
主题词:卫生 转发 合作医疗 通知
抄送:县府办、县卫生局、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陈德洪副县长
柯桥街道党政办公室 校对:张祖伟 2010年12月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