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村(居):
根据人口普查工作要求,各村(居)应加强对人口普查相关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强化基础工作,为人口普查清查摸底做好准备。现就建立有关基础台账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⒈各村(居)要建立出生人口、死亡人口台帐。
⒉台帐要求在6月25日前建好上报镇人普办,并及时进行更新补登,每月报镇人普办一次。
⒊收集整理台账资料时,要重视流动人口的出生、死亡人口的数量,认真组织做好核实工作。
⒋为确保台账数据质量,镇人普办将择期进行检查(台账格式见附件)。
附件:⒈人口普查出生人口登记台帐
⒉人口普查出死亡口登记台帐
二○一○年六月十七日
主题词:人口普查 基础台帐 建立 通知
抄送:镇全体班子成员
福全镇党委政府办公室 2010年6月17日印发
校对:方卫利 共印5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