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绍县交〔2011〕14号
关于印发《绍兴县交通局雨雪冰冻灾害
应急预案》的通知
直属各单位、各工程指挥部办公室:
现将《绍兴县交通局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县交通局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七日
主题词:雨雪冰冻 应急预案
抄送:市交通运输局,县安委办,县府办(应急办)。
绍兴县交通局办公室
绍兴县交通局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
为及时妥善地做好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下绍兴县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保障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坚决杜绝群死群伤重特大交通事故,确保恶劣天气下交通运输工作的有序开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经济建设、人民安居乐业保驾护航,切实把因恶劣天气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原则,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充分认识恶劣天气对公路水路运输安全构成的严重影响,全力做好恶劣天气条件下的交通运输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恶劣天气对交通运输安全造成的损失,确保我县交通运输安全。
二、组织领导
成立绍兴县交通局雨雪冰冻灾害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工作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 长:何建刚
副组长:王玲玲、李维康、王海明、胡建飚、徐月珍、钱 伟
成 员:黄晓祥、范新华、周永江、喻锦林、沈益清、毛志鑫、袁宝军、李建江、谢国胜。
(一)领导小组职责是:一是根据上级指示启动应对雨雪冰冻灾害交通运输应急预案;二是我局对雨雪冰冻灾害对交通运输影响程度向上级报告经同意后决定启动应急预案;三是对雨雪冰冻灾害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的应急处置统一指挥、协调、部署,并组织实施;四是研究应急处置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制定应急处置的对策和处置方案;五是与安监、公安交警、城管等部门协调有关处置工作。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6个工作组:
1、办公室:由范新华任主任,周永江任副主任,沈宏明、单国民、钱春辉、严飞飞为成员。职责是:做好上传下达、信息联络、请示报告工作,协调对各工作组之间的工作,加强各方联系和信息沟通,及时掌握应急处置情况,及时通报、报告应急处置情况,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2、应急处置一组:由雨雪冰冻灾害公路畅通应急保障行动领导小组成员组成。按照《绍兴县雨雪冰冻灾害公路畅通应急保障行动方案》(附件1)开展工作。
3、应急处置二组:由雨雪冰冻灾害公路运输旅客滞留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组成。按照《绍兴县雨雪冰冻灾害公路运输旅客滞留应急处置预案》(附件2)开展工作。
4、应急处置三组:由水上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按照《绍兴县水上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保障预案》(附件3)开展工作。
5、宣传组:由黄晓祥任组长,陈立民、孙正江、潘华良、吴兴涛、袁可建、李斌灿为成员。职责是:做好应急处置期间的信息上报、宣传报道工作,协调新闻单位对外发布预案信息,提示注意事项。
6、法制组:由喻锦林组长,周永江、范新华、单国民、沈宏明、孙 艳、贾华东为成员。职责是:应急处置期间的法制指导,对因应急处置造成的群体性事件等,开展法制宣传、劝解工作。
7、督查组:由局雨雪冰冻灾害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工作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组成。职责是:负责应急处置期间各单位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系统各单位要认真研究气候趋势,以及可能出现雨雪冰冻灾害对交通运输行业的影响,加强监测预警、细化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强化值守处置,切实把预防和应变措施做实做到位。
附件:
1、绍兴县雨雪冰冻灾害公路畅通应急保障行动方案。
2、绍兴县雨雪冰冻灾害公路运输旅客滞留应急处置预案。
3、绍兴县水上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保障预案。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六日
附件1
绍兴县雨雪冰冻灾害公路畅通
应急保障行动方案
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县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绍县政办[2009]14号)精神,结合交通实际,为切实加强公路应急保障工作,保证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避免灾害造成的人员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服务民生,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雨雪冰冻灾害公路畅通应急保障行动领导小组,组长:何建刚,副组长:王玲玲、王海明、胡建飚,成员:周永江、范新华、喻锦林、吴松年、钱春辉、沈宏明、袁宝军及各工程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周永江兼任办公室主任。公路段为雨雪冰冻灾害公路畅通应急保障行动实施的责任单位。县局应急保障行动领导小组值班电话:96266、84123726、88330618。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确定并启动应急保障工作方案,下达工作指令,指挥协调相关工作。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督查、信息联络工作,收集整理上报的灾情动态,及时通报保障工作进展情况。县公路段负责公路、桥梁、隧道及附属设施的抢修保畅工作,配合有关单位和部门做好抢险救灾车辆的通行工作,配合做好公路交通安全管理。
三、应急响应
按照县政府办公室绍县政办[2009]14号《绍兴县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分级响应的规定,县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下达启动应急保障行动指令时,本方案即时启动,县局应急保障领导小组进入应急响应状态,县公路段按照工作职责,立即开展应急保障。先期处置雨雪冰冻灾害,保障公路安全畅通。
四、物资与装备
县公路段应急保障物资储备1000吨防滑料,50吨沥青,500包沙袋,50吨水泥,10吨工业盐,2000只草袋,准备铁铲200把,锄头100把,扫帚300把、扫雪板100块,飘旗2000米。车辆、机械设备完好率保持在95%以上。
五、保障措施
1、保障顺序
灾害发生时,按照先国、省道公路,后县、乡、村道公路;先高等级公路,后低等级公路;先重要公路,后次要公路的顺序开展应急保障,险情特殊时,不受前述顺序限制。
2、保障要求
灾害发生在国、省道和高速公路连接线的,保障行动指令下达后,县公路段需在45分钟内将机械设备、保障物资运抵灾害发生地,灾害发生在县、乡、村道公路的,必须在1小时内将机械设备、保障物资运抵灾害发生地,要及早实施修复和抢通工作,恢复公路通行。
3、扩大应急
当应急力量和资源无法有效控制灾情进一步扩大,县局应急保障行动领导小组迅速报请市交通局、县应急指挥部,给予指导和应急力量、装备、技术支援。
六、应急结束
当雨雪冰冻灾害及次生、衍生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县局应急保障行动领导小组视情宣布应急结束。
七、实施时间
本行动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每年12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为我县雨雪冰冻灾害防御关键期)。
附件2
绍兴县雨雪冰冻灾害公路运输
旅客滞留应急处置预案
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县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绍县政办发[2009]14号)精神,结合交通实际,为保证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少或避免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旅客安全出行,特制订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由局党工委副书记、副局长王玲玲任组长,胡建飚任副组长,范新华、沈益清、钱春辉、沈宏明、孙正江、李其新、夏志木、杜康琪、楼南平、叶仲良、夏湖江、郑胜耀为成员的雨雪冰冻灾害公路运输旅客滞留处置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二、应急措施
(一)遇雨雪冰冻灾害天气,且有线路停运并造成旅客滞留,在线路具备通行条件后,在1小时内调度好应急车辆并及时进行运送。
县局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值班电话:84123725、84123726、96520、84882595。
(二)应急机动运力
1、县公交公司大客5辆,负责人吴水生,电话:85520718、13357589688;
2、县汽运巴士公司大客5辆,负责人杜康琪,电话:85644668、13306759688;
3、县舜江客运公司中客1辆,负责人楼南平,电话:88028803、13575588717;
4、新国线(绍兴)公司客车2辆,负责人夏湖江,电话:81186218、15306756888;
5、县轻纺城长运客运公司应与市汽运集团保持联系,必要时请市汽运集团派车应急,负责人叶仲良,电话:84132949、13362586868;
6、县道路运输管理所负责做好全县客运车辆的统一协调指挥,必要时与市汽运集团联系,请求支援。
三、应急准备
1、遇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各客运单位负责人应及时做好应急车辆及驾驶员的调度工作,随时待命,听从指挥。
2、遇雨雪冰冻灾害天气旅客滞留不能出行,各有关客运企业领导应及时深入车站、站点做好滞留旅客的安慰工作和后勤供应保障,确保旅客食品、开水等供应,积极做好宣传,利用显示屏、广播及时发布信息,稳定旅客情绪,确保社会稳定。
3、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应及时掌握天气变化情况和旅客滞留等信息,制订滞留旅客的疏运应急方案。
4、县局应急处置小组及时召开成员单位会议,分析天气情况,做好应急预案启动准备。
四、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每年12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为我县雨雪冰冻灾害防御关键期)。
附件3
绍兴县水上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保障预案
为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应急处置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的快速反应和协调水平,确保迅速有效地处理各类水上交通突发性公共事件,避免事故发生后事态升级,后果扩大,减少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水上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等法规、规章以及《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我县水上交通实际,特制定绍兴县水上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保障预案。
一、组织指挥系统及职责
(一)、绍兴县港航管理处成立水上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毛志鑫;副组长:潘华良、袁国强、蒋炳文;成员:钱华丽、谢志明、傅传荣、楼根钱、王海明、尉云泉。
(二)、在县交通局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全县水上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保障行动;
(三)、向县交通局应急指挥机构提出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建议,负责调用、征集处置突发性公共事件所需的水路运输工具,核算动用应急船舶参加应急保障行动的经费预算;
(四)按照县交通局应急指挥机构的指令,下达水路运输应急保障任务,协调、指挥水路运输企业和船舶,组织实施水路运输保障行动,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五)视情向有关部门请求紧急援助;
(六)参与县交通局应急指挥机构组织的新闻发布工作,负责提供突发性公共事件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的相关信息和新闻材料;
(七)指导事发镇(街道)政府做好突发性公共事件水路运输应急处理工作;
(八)研究落实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的其他重大事项;
(九)具体分工:组长毛志鑫全面负责应急处理的指挥协调,并听取汇报,作出决策;副组长袁国强、蒋炳文负责指挥航道的抢险疏浚,应急船舶的组织调度;副组长潘华良负责事故现场的组织指挥,并根据需要作出临时交通管制的决定;各成员按照各自的职责,服从指挥,负责现场保护、伤员抢救;负责做好上情下达,事故上报,情况通报,信息发布和事故调查处理等具体工作。
(十)、水上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处综合科,由潘华良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水路运输保障领导小组的综合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收集、汇总全县水上突发性事件信息和水路运输应急保障需求、工作信息、传达县局运输保障领导小组指示,检查、指导本方案的实施情况,并制定应急处理值班制度,设立值班电话,24小时随时接听。值班电话: 84056680;值班领导电话:毛志鑫13221511808、潘华良13806743700。
二、事件等级划定
根据《浙江省突发性公共事件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方案》;突发性公共事件发生时对道路水路运输的需要,按照分级负责、快速反映的原则,突发性公共事件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划分为Ⅰ、Ⅱ、Ⅲ三个等级的运输应急保障,结合本县实际,实施Ⅲ级运输应急保障。
发生一般突发性公共事件,下列情况之一的,为Ⅲ级运输应急保障。
(一)防汛抗旱、地震、地质灾害等县级专项应急预案启动,需由县政府统一协调、紧急运送大批人员和物资的;
(二)因暴雨、雪、台风、洪水等恶劣天气和自然灾害导致本行政区域内主要道路交通中断,需由县政府统一、协调紧急运送人员和物资的;
(三)危险化学品泄漏,造成人员伤亡和环境污染,需由县政府统一协调、紧急运送人员和物资的;
(四)突发传染病疫情,需由县政府统一协调、紧急运送人员和物资的;
(五)因市场价格波动可能引起抢购和市场混乱事件,急需由县政府统一协调、紧急运送人员和物资的;
(六)其他需由县政府统一协调、紧急运送人员和物资的;或县级应急指挥机构要求实施水路运输应急保障的。
三、应急响应
(一)突发性公共事件需要实施Ⅲ级运输应急保障行动,或接到县交通局应急指挥机构的指令,立即启动县级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方案。
(二)本处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小组组长及时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水路运输应急保障相关工作。
(三)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小组办公室设立应急值班室,在行动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与县局应急指挥机构、突发公共事件现场指挥部、各水路运输应急保障队伍保持联系,收集、整理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和运输应急保障行动进展情况,传达上级水路运输保障领导机构的指令。
(四)水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应迅速落实水路运输应急保障队伍,征集运输船舶和机械设备、调用应急运力,组织应急救援物资、人员的运送。
(五)根据水路运输应急保障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及时调整运输应急保障行动方案、计划,向县交通局提出支援请求,确保突发性公共事件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顺利实施。
(六)设立现场指挥机构,指挥、协调、组织应急物资、人员的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
为保障突发公共事件水路运输保障应急保障行动的顺利实施,水路运输保障领导小组将根据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内容、性质和危害程度,启动各类水路运输应急预案,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而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