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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县交〔2011〕4号
绍兴县交通局关于做好春运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直属各单位、各工程指挥部办公室:
春运临近,为有效防范和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春运安全,现就二〇一一年春运安全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切实把春运安全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稳定大局,各单位领导对此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努力减少和排查各种重大事故隐患,切实把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系统各单位、各行业安全管理职能部门要在新年度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订和落实中,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作一次认真的分析研究,高度重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各类事故隐患,认真落实措施加以整改。要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和监控,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认真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春运期间安全。
各单位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立即组织力量,全面开展一次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活动。特别是要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彻底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对发现的不安全因素和违章行为,要坚决采取措施、依法整改,对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单位要采取停止营运,限期整改。春运期间要组织力量进行现场监管,加强监管力度。
一是要加强对公路、水路运输工具的安全技术检验工作,防止交通运输工具带“病”运行。县道路运输管理所、港航管理处要加强春运期间的安全检查工作,严厉查处无证经营等违章现象,坚决杜绝乘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搭载上车,确保春运期间交通运输安全。
二是要认真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及车站、饭店、宾馆的消防安全检查,要注重检查消防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防火应急预案是否切实可行,对不具备安全条件、违章经营、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要坚决予以停止整顿。
三是要加强对公路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县公路段、各工程指挥部办公室要组织力量开展一次公路安全设施自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认真整改。要加强对临水临崖、标志标牌安全设施检查,确保春运期间公路安全畅通。
上述有关自查情况,请各单位于元月十八日前报局运安科。县局将于元月中旬组织开展一次春运安全大检查。
三、严格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确保春运安全。
春运期间,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和“零报告”制,及时报告各类安全信息,做到“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对发生的重大伤亡事故,单位一把手要及时亲临现场组织指挥,全力抢救和妥善处置,在初步查明事故的类别、伤亡人数、发生事故的主体等情况的基础上,要按规定和要求及时逐级上报,务必做到准确、及时。
二〇一一年一月七日
主题词:交通 安全 工作 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