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关于对全县烟花爆竹零售单位
开展安全检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
春节日渐临近,烟花爆竹渐趋销售旺季,为规范烟花爆竹市场秩序,确保经营安全,决定对全县烟花爆竹零售单位开展一次专项安全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与方式
检查时间为2011年1月12日—13日,由县安全生产监督局会同所在镇(街道)、开发区安全管理员,联合开展对辖区内烟花爆竹零售单位安全检查。
二、检查对象及内容
1.检查对象。全县61家长期性烟花爆竹零售单位。
2.检查内容。一是依法经营情况;二是产品进货和“二签”标贴情况;三是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上墙情况;四是安全设施配备与从业人员持证情况。
三、检查要求
1.必须发挥属地优势,落实安全责任。各镇(街道)、开发区要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职责,督促辖区内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认真查找事故隐患,落实防范措施,确保烟花爆竹市场安全无事故。
2.必须落实主体责任,规范安全经营。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浙江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加强自查,严格整改,确保规范经营。
3.必须严格安全监管,追究违法责任。对发现无照经营、超许可范围经营、私设仓库、“二签”不全产品、假冒伪劣产品、擅自变更经营场所、流动销售等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将依法坚决予以查处,确保合法经营。
绍兴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一一年一月六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烟花爆竹 检查 通知
- 上一篇:绍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有限空间作业的紧急通知
- 下一篇:友情提醒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