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绍县档〔2011〕4号
关于公布2010年度档案工作目标管理
县级认定单位的通知
各镇(街道、开发区)、县机关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全县各单位以实现档案管理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为目标,按照《绍兴县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定办法》积极开展了档案工作目标管理县级认定工作,不断夯实档案基础建设,深化档案开发利用,加快档案信息化建设。2010年,在各有关单位申报、自查的基础上,县档案局组织了对各申报单位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的县级认定,经审核,同意绍兴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等7家单位档案工作目标管理通过县级认定(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希望各单位继续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推进档案工作不断向规范化、现代化方向发展,积极做好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为社会各部门、各单位提供积极有效地服务
附件:2010年度档案工作目标管理县级认定单位名单
绍 兴 县 档 案 局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九日
主题词:档案工作 目标管理 认定 通知
抄送:市档案局
绍兴县档案局办公室 2011年 1月 19日印发
附件:
2010年度档案工作
目标管理县级认定单位名单
县一级(7家)
绍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绍兴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绍兴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绍兴分中心
绍兴县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
绍兴县滨海供水有限公司
浙江勤业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绍兴县柯桥人民医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