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兰政字〔2011〕3号
关于深入开展“整洁兰亭”工程的意见
各行政村(居):
为深入开展“整洁兰亭”工作,结合《绍兴县农村新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广泛开展“洁净乡村”竞赛活动的意见》(绍县新社领〔2010〕3号)文件精神,切实提高农村环境卫生整体水平,改善群众生活居住条件,进一步推进我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建设整洁有序、文明卫生的“美丽乡村”为目标,坚持“属地管理、讲求实效、以奖促治、绩效挂钩”的考核原则,充分发挥村级组织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优化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结合全县“洁净乡村”竞赛活动,全面营造“天蓝、山绿、地净、人美”的农村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环境卫生流动红旗制度,完善对各村的村庄环境卫生的考核机制,提高各村主职干部对环境卫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加各村对环境卫生人员和设施的投入,以环境卫生工作人员专业化、市场化为目标,巩固市级卫生镇验收成果,促进全镇各村和谐发展。
三、考核竞赛活动内容
(一)考核竞赛对象
参加竞赛活动的对象为全镇20个行政村。绍大线、漓分公路、中心路、兰亭湖大道、工业区道路、兰亭江(娄宫江)主河面由镇环卫站负责保洁,其余道路、溪流、河道均按各村辖区范围由各村负责。
(二)考核竞赛内容
1.人员设备(15分)
(1)有一支不少于5人的专职保洁队伍。
(2)垃圾桶(含垃圾箱)数量不少于常住人口的1.5%,三轮车按保洁人员数配置。
(3)垃圾箱完整规范。
(4)每个自然村至少建有1只水冲式公厕。
2.垃圾收集处理(50分)
(1)垃圾清运及时,日产日清。
(2)沿村及村内路面无暴露垃圾。
(3)路边绿化带(花坛、绿地)内无垃圾。
(4)村周围及村内无成堆垃圾。
(5)无卫生死角,无违法小广告。
(6)垃圾箱及垃圾收集点周围无垃圾堆积。
(7)无建筑垃圾。
(8)村内河面溪沟无漂浮垃圾。兰亭江(娄宫江)主江面以外,其余均按各村辖区范围由各村负责。
3.卫生保洁(25分)
(1)房前屋后、杂地无乱堆乱放杂物。
(2)公厕冲洗及时、清洁卫生宜便。
(3)无露天粪坑、无贮粪池满溢现象,村内室外无畜禽粪便。
(4)阴沟内无脏泥脏物堆积,无污水流淌现象。
4.制度建设(10分)
(1)建有村级环卫站,有固定用房。建有工作小组,明确一名村干部负责环境卫生工作。保洁工作的有关合同(协议)岗位责任制齐全。
(2)有卫生公约或保洁制度。公约或制度要有实效性。
(三)考核竞赛方式
竞赛活动自2011年1月起,实行按月考评,在每月25日前由镇环境卫生日常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平时暗访及不定期抽查情况对各村开展竞赛活动情况进行考评,对每月考评成绩在前4名的颁发流动红旗。不定期抽查时,由镇政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人士组成检查组,根据检查情况进行评分。
镇环境卫生日常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将各村考评情况汇总后,择优向县农办申报“洁净乡村”竞赛示范村和优胜村,申报数量分别为4个和10个。申报验收后,县农办将对申报单位进行抽查,对抽查中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村,予以退级或直接取消评选资格,申报不设置增补。
(四)考核竞赛奖惩
1.对当月获得流动红旗的村奖励1000元,按月拨付,奖励直接用于村干部岗位津贴。
2.对每季度申报并通过县农办验收的竞赛示范村、优胜村的单位,分别给予12000元(含县农办奖励部分,下同)和7000元的奖励。
3.对全年获得4次竞赛示范的行政村,给予村干部20000元的奖励;对全年获得3次竞赛示范、1次竞赛优胜的行政村,给予村干部16000元的奖励。该奖励可直接用于村干部岗位津贴,各村可根据村干部环卫工作责职情况予以考核分配。
3.每次考核在末三位的村进行通报批评;村级环境卫生受到新闻媒体曝光的、上级主管部门批评的,取消当年流动红旗、当季竞赛示范村及竞赛优胜村的考评申报资格,同时直接扣除岗位考核分。
4.“整洁兰亭”暨“洁净乡村”考核竞赛活动纳入年终岗位责任制考核,全年仅获得2次及以下流动红旗或竞赛示范、竞赛优胜的行政村,扣除一半年终考核岗位责任制考核分。全年未获得流动红旗、竞赛示范、竞赛优胜的行政村,扣除年终考核岗位责任制考核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镇成立村庄环境卫生日常考核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镇分管理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各联片分管领导为考核小组成员,办公室设在环卫站,由施关根任办公室主任。各村也要成立村级环境卫生日常管理工作小组,由村支部书记任组长,明确一名村干部负责村级环境卫生工作,工作小组名单于1月15日报镇政府。
(二)完善制度建设
各村要建立环卫工作管理制度,管理人员及保洁人员要签订环卫工作责任状,要做好卫生公约、长效保洁岗位责任制的制订和公布工作。各村要积极推行保洁队伍的专业化与市场化运作,建立完善环卫工作监督机制,公布举报电话,使全民参与监督保洁工作。积极探索门前三包责任制,要加强对企业的管理,督促辖区内的企业做到门前三包。要适时推进与农户签订门前三包协议,把环境卫生落实到各农户,让卫生保洁工作成为每一位农户的责任。
(三)加快硬件配套
各村要进一步加大对环卫设施的建设力度,加快硬件配套,确保环卫设施配足配齐,环卫设施设备补助按(兰政字[2010]51号文件)规定执行,一般每两年根据损耗情况结算补助一次。各村要逐步建立村级环卫站,并安排专用场地办公及卫生用具的存放。要逐步引入社会专业保洁机构实施保洁,保洁人员要按每250人配备一名的标准进行配置,最低不少于5人,并统一着装;垃圾箱(果壳箱)按常住人口数量的1.5%配置,即每100人配备1.5只垃圾箱;垃圾收集三轮车按每个保洁人员一辆标准配置,并设有明显的环卫标志。
(四)加大宣传力度
开展“洁净乡村”竞赛活动是实现村容整洁、促进乡风文明、加快农村新社区建设的有效抓手。各村要在抓好硬件建设的同时,注重做好提高人们的文明意识、改变民众的传统行为习惯这一文章。要充分运用宣传窗、标语、告村民书等形式,充分发挥农村党员干部率先示范等作用,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引导工作,积极倡导健康文明新风,努力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附:兰亭镇村级“洁净乡村”竞赛活动考核评分表
兰亭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一月五日
主题词:环境卫生 整洁兰亭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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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施关根 共印40份 |
附:
兰亭镇村级“洁净乡村”竞赛活动考核评分表
村(居) 考评月份:2010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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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内容 |
序号 |
考核指标 |
分值 |
评分标准 |
扣分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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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保洁 人员和 设施 配置 (15分) |
1 |
有一支不少于5人的专职保洁队伍。 |
6 |
每少1人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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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垃圾桶(含箱)数量不少于常住人口的1.5%,三轮车按保洁人员数配置 |
5 |
未达到要求的按比例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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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垃圾箱完整规范 |
3 |
破损及不规范的每只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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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每个自然村至少建有1只水冲式公厕 |
1 |
未达到要求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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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垃圾 收集 处理 (50分) |
5 |
垃圾清运及时,日产日清 |
6 |
垃圾箱或垃圾收集点内垃圾未及时清运,非日产日清的,发现一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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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沿村及村内路面无暴露垃圾 |
8 |
路面保洁不到位,每发现一处垃圾,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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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路边绿化带(花坛)内无垃圾 |
5 |
发现一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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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村周围及村内无成堆垃圾 |
8 |
发现一处成堆垃圾扣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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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无卫生死角 |
10 |
发现一处扣4分,发现二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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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垃圾箱及垃圾收集点周围无陈年垃圾堆积 |
5 |
发现一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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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无建筑垃圾 |
4 |
发现一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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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村内河面溪沟无漂浮垃圾 |
4 |
发现一处各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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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卫生 保洁 (25分) |
13 |
房前屋后、杂地无乱堆乱放杂物 |
8 |
发现一处扣1分,情况严重的每处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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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公厕冲洗及时、清洁卫生宜便 |
6 |
冲洗不及时,肮脏的公厕每只扣2分,发现二只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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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无露天粪坑、无贮粪池满溢现象,村内室外无畜禽粪便 |
6 |
发现一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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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阴沟内无脏泥脏物堆积,无污水流淌现象 |
5 |
发现一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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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制度 建设 (10分) |
17 |
建有村级环卫站,有固定用房。建有工作小组,明确一名村干部负责环境卫生工作。保洁工作的有关合同(协议),岗位责任制齐全。 |
6 |
缺一项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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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有卫生公约或保洁制度 |
4 |
未达要求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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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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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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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人员: 考评时间: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