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关于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
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的意见
各司法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中心):
我县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已全面启动,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县委办〔2011〕10号)精神,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的职能作用,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的重要意义
做好全县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事关农村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是我县农村党员群众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证,是推进农村基层社会管理创新、有序发展基层民主政治的重要实践,也是对司法行政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能力的重大考验。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要充分认识司法行政服务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以法制宣传为先导,以法律服务为平台,以化解矛盾为保障,积极参与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充分发挥好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作用。
二、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村级组织换届选举营造法治氛围
近期将进行一次专题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制宣传员集中力量开展送法下乡活动,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有关选举政策,做好对确定为“五种情况人员”的法律依据、政策规定的宣传解释。通过法律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增强村干部和村民的法律意识和政策观念,为保持依法有序、公平竞争、遵纪守法的换届秩序创造法治氛围,有效引导选民正确行使民主权利,选好本村的当家人。
三、积极履行法律服务职能,为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把好法律关
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等行业的全体法律服务工作者要切实提高宗旨意识和政治意识,充分发挥精通法律、政策的专业优势,把法律服务贯穿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全过程,为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当好参谋、搞好服务。已经担任村法律顾问的,要依法、依规为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提供全程的法律咨询和法律解答,积极参与各类矛盾纠纷的预防和化解;代理涉及村级换届选举工作的群体性、敏感性事件案件的,要在接受代理之前报告司法局。选举工作结束后,要配合做好新上任村干部的法律知识培训工作,进一步健全村级事务民主管理的相关制度。
四、认真排查调处矛盾纠纷,维护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期间的安全稳定
要充分发挥司法所、村级人民调解组织了解社情民意的优势,集中组织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活动,对可能影响选举的各种因素、选举中容易引发的矛盾纠纷,提前介入,做好事前预防工作;对已经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要及时跟进,做好教育、稳控和疏导、化解工作,防止矛盾纠纷升级;对涉及换届选举的重大信息、重大矛盾纠纷要在当日报告司法局。要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调解法》的规定和换届选举工作的统一安排,抓住契机,加强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建设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配强村级调解组织班子,特别是要选好配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五、积极参与“五种情况人员”的资格审核工作,确保村级组织换届选举顺利有效
各司法所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以辖区行政村为单位,在选举之前集中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的调查排摸工作,逐一摸清本辖区内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未满5年、解除劳教未满3年人员的数量及相关的信息资料,并及时将上述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所在镇(街道),同时报司法局。在参与资格审核过程中,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依法依规依程序做好监管对象的资格审核工作,坚决防止漏审错审迟审等现象发生。同时,要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的管控、教育和帮扶,做到不脱管、不漏管,杜绝各种有碍选举的事件发生。
二○一一年二月十六日
主题词:司法 村级组织换届选举 发挥职能 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