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村:
当前,我镇已全面进入森林防火期。为切实抓好今冬明春特别是传统节日(冬至、春节、清明等)的森林消防工作,全面提高森林火灾的综合防治能力,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并结合我镇实际,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森林消防工作责任
森林防火,责任重于泰山。各村要按照《福全镇森林消防工作责任状》的要求,全面落实森林消防责任制。要进一步增强做好森林消防工作的责任感与紧迫感,把今冬明春森林消防工作迅速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工作早部署、物资早准备、措施早落实、人员早培训。
二、强化宣传,努力增强全民森林消防意识
各村要坚持把宣传教育贯穿于森林消防工作的始终,通过固定标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森林防火条例》和《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普及森林消防知识,不断提高全民森林消防意识,营造森林消防氛围,敲响森林消防警钟。
三、及早部署,尽快进入森林消防战备状态
要迅速行动起来,及早部署,周密安排,重点抓好三项工作:一是组织各类森林消防队伍培训演练。按照《福全镇森林火灾应急处置程序》的要求,抓好各类森林消防队伍演练工作,提高消防队伍的业务素质和实战技能,使扑救队伍进入临战状态。二是做好消防物资储备工作。认真检修并及时购置足够的扑火机具和防护设备,确保满足扑救重大森林火灾的需要。三是开展森林火险隐患排查。集中一段时间开展一次森林火险隐患大排查活动,并针对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整改。
四、预防为先,着力提高森林火灾防控能力
一是进一步加强巡逻。有关村要按照《福全镇关于加强森林消防护林员队伍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强森林消防护林员的责任意识,做到重点路口有人把、山头有人看、坟头有人守,特别是在重点节假日要做到在重点地段的严防死守。二是严格火源管理。按照《福全镇野外火源管理办法》要求,落实村、户森林消防责任,严格野外用火审批制度,三级火险以上天气,严禁林区一切野外用火。三是加强重点人口的监护责任落实。要切实加强对痴、呆、傻和老幼等重点人员的管理,落实监护人员的责任,禁止重点人员上山从事生产用火和玩耍弄火。
五、以人为本,大力提升科学扑救森林火灾能力
各村要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及森林消防队伍建设,要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做好一切扑火战斗准备,确保一有火情能按指挥调度的要求及时赶赴火场,扑救森林火灾。扑救中,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扑救人员自身安全。冬至、春节、清明等上坟祭祀高峰,各村要制订专门的应对预案,落实具体防扑火措施。
各村在森林防火期间,要加强值班,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同时,镇森林消防指挥所将对各村森林消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落实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日
主题词:消防 森林 防火 通知
抄送:镇全体班子成员
福全镇党委政府办公室 2010年12月20印发
校对:徐国军 共印4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