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柯桥区 > 正文

福全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2021-06-03 柯桥区 收藏

文章播报

语音引擎就绪
进度: 0/0 (0%)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为全面落实《绍兴县人民政府政府关于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绍县政办发[2010]92号精神,深刻吸取近期“7.19”乌鲁木齐居民自建房火灾、“8.28”沈阳铁西区万达广场售楼处火灾等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全力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伤群死火灾事故的发生,决定自即日起至今年年底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为期四个月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以有效预防火灾事故,减轻火灾危害,保障公共安全。现就全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什么地方不放心,就排查什么地方”,“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的工作原则,深入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进一步加大消防监督执法和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力度,坚决遏制群伤群死火灾发生,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镇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副镇长胡建飚任组长,各线、片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党委委员罗赟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排查整治时间

2010年9月27日至12月31日。

四、排查范围

⒈公共娱乐及公众聚集场所:网吧、浴室、旅馆、饭店、超市等娱乐营业场所。

⒉人员密集场所:医院、学校、幼儿园、敬老院、托儿所、各类培训中心(托管班)、居住出租房屋等人员密集场所。

⒊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纺织、服装、印染等)、在建工程施工工地、宗教活动场所等。

五、检查内容

⒈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明确,履职是否到位;日常检查是否开展;是否按规定进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值班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四个能力”建设是否有效开展。

⒉建筑消防设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功能是否完整,运行是否正常;消防控制设备是否配置齐全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火源、电源等点火源的使用,气源、油源等易燃易爆化学品管理是否符合消防要求。

⒊消防安全疏散: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安装照度是否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员工、从业人员是否掌握消防安全疏散和逃生自救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和应急预案演练是否到位。

六、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

⒈部署阶段(9月30日前)。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下发福全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通过开会、印发文件等形式部署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⒉整治阶段(10月1日至11月30日)。由各单位按排查范围,进行调查摸底,摸清公众聚集人员密集场所、居住出租房屋、高层和地下建筑、在建工地、劳动密集型企业等的基本情况和安全底数,并分类建档。同时针对工作重点,组织各单位开展排查整治,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上报镇防火办,并切实落实整改措施,及时反馈整改结果。

⒊核查阶段(12月1日至12月20日)。由专项整领导小组牵头对相关单位专项行动落实情况进行核查。单位基本情况和安全底数是否清楚;对排查出来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是否全部整改;重大火灾隐患是否上报镇消防办;对单位自行难以完成隐患整改的,是否报请政府协调解决;专项整治期间,是否发生亡人火灾或较大以上火灾。

⒋总结阶段(12月21日至12月30日)。认真总结,研究长效措施,巩固行动成果。

七、工作要求

⒈要提高认识,迅速开展行动。各单位要深刻吸取全国近期重大火灾事故教训,认真分析研判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形势,立即组织人员,明确排查整治范围、重点、时限和措施,迅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⒉要强化责任,认真排查隐患。各线、片要按消防安全职责分工加强对所分管单位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领导、指导,要督促各单位按文件要求切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认真做好隐患排查。各单位要强化责任,切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坚决防止新建工程产生“先天性”火灾隐患;对老旧建筑、出租房屋、职工宿舍等要重点细致排查火灾隐患;派出所要严格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职责。

⒊要严格整改,全力消除隐患。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能够立即整改的应要求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对重大火灾隐患,由政府挂牌督办。凡未经消防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在用的要停止使用;凡发现公共聚集场所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一律予以查封;凡发现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一律予以查封;凡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一律予以查封。

⒋要广泛宣传,提高防救能力。结合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要强化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重点岗位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单位检查和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要广泛宣传消防法规和消防常识,剖析典型火灾案例。提醒社会单位加强自身安全防范,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同时要群众发挥群众监督,及时发现重大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形成社会关注、支持、参与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强大声势。

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专项行动 火灾隐患 排查整治 通知       

 福全镇党委政府办公室         2010年9月27日印发

 校对:任顺平                 共印100份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柯桥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keqiaoqu/20210603/215222.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

语音播报提示

您的设备需要手动确认才能开始播报

设备提示:

  • 请确保设备未静音
  • 点击确认开始播报
  • 支持后台播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