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绍兴信日制线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要求绍兴信日制线有限公司派生分立的请示》已悉,经研究,同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派生分立为绍兴信日制线有限公司(续存企业)、绍兴县合新线业有限公司,分立后总注册资本不变,股东结构和持股比例不变,望抓紧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批复
二○一○年八月十三日
主题词:企业 派生 分立 批复
抄送:县财政(地税)局,县国税局,县工商局
福全镇党委政府办公室 2010年8月13日印发
校对:丁 超 共印2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