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全镇人民政府转发中共绍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绍兴县委组织部、绍兴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绍兴县人事局、绍兴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党员和干部职工违法生育行为的处理意见的通知
文章播报
各村、企事业单位:
现将中共绍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绍兴县委组织部、绍兴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绍兴县人事局、绍兴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党员和干部职工违法生育行为的处理意见》转发给你们,希望你们按照文件的政策处理要求,对照执行,抓好落实。
二O一O年八月二十日
主题词:转发 计划生育 党员干部 违法生育 处理意见 通知
抄送:镇全体班子成员
福全镇党委政府办公室 2010年8月21日印发
校对:方卫利 共印13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