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针对春节前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特点,为切实加强危险化品、矿山行业安全监管,县安监局聘请专家会同相关镇(街)、开发区安全员对全县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持证企业)企业,在开矿山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现将检查的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检查情况:这次共检查全县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23家,检查内容为“人、机、环、管”等27项内容。通过检查后发现:一是企业的安全责任意识普遍加强。能按法律、法规要求,成立安全生产领导机构,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备落实企业安全管理员,制订与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主要负责人、安全员做到持证上岗;二是安全台帐记录较完善。企业安全生产活动及内部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记录体现清晰;三是特种设备的检测与灭火器材的保养资料齐全。企业内特种设备能及时维护保养并按期检测,消防灭火设施、设备配备较齐全。同时,也发现不少隐患和问题:一是个别企业新建设施存在未批先建现象;二是个别企业设施未经安全确认擅自增添附着物;三是较多企业防雷防静电超期未检测。针对上述问题,检查组开具整改指令,并责令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超期未落实整改的,将依法立案查处,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矿山企业检查情况:这次检查三家处于建设期的矿山企业。检查内容包括:复产企业落实“四个一”活动情况、执行《开采设计》情况、现场管理和安全生产台帐记录情况。从检查总体情况来看:复产矿山企业较好地落实了“四个一”活动情况(即召开一次会议、组织一次检查、组织一次上岗培训、签订一份责任书),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与操作规程并上墙公布,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氛围较浓。同时,也发现处于建设期的矿山企业重生产、轻建设的现象,存在不少问题与不足:一是对采矿区的林木未进行砍伐,山皮泥、风化石未及时剥离,;二是未严格执行《开采设计》布置运输道路和开拓系统,存在乱采乱挖和高宕面翻矿作业等现象;三是作业现场未采取有效防尘措施;四是现场管理欠规范。针对上述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与不足,检查组分别发出三份整改指令书,要求企业抓紧时间落实整改。一是对采矿区的林木要进行砍伐,超前剥离山皮泥和风化石;二是设计单位要对《开采设计》方案再次进行技术交底,建设单位要严格按要求组织施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竣工验收工作;三是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防尘和现场安全管理;四是对违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以确保处于建设期的矿山企业安全生产。
对此,有关镇(街)、开发区要根据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开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实际,切实加强属地监管,要督促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矿山企业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强化安全生产意识,严格落实整改。危险化学品、矿山企业要规范内部安全管理,加强隐患排查与整治力度,加大安全投入,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以确保我县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矿山企业保持平稳的安全生产态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