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杨镇委[2011]18号
中共杨汛桥镇委员会 杨汛桥镇人民政府
关于杨汛桥镇2011年现代农业发展政策意见的通知
各村(居)、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积极发展现代农业,确保镇域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特提出 2011年度现代农业发展政策意见。
一、稳定粮食生产
1、落实各级粮食直补政策,实际签订粮食订单投售数每50公斤配套补助5元给售粮农户。
2、种粮大户水稻种植保险由中央、省、县财政补贴以外部份由镇补足。
3、对为防御自然灾害,解决粮食翻晒困难问题,购置粮食烘干机的,镇每台奖励2万元。
4、凡经立项早、晚稻粮食示范方每方奖补1.5万元;大小麦、油菜、绿肥示范方按县补助资金1:1的比列匹配;测土配方施肥每方奖补0.5万元。
5、落实粮食预警机制,对县级粮食应急供应指定点补助2000元。
6、对种植早稻并完成早稻订单数量, 每亩奖补50元。
7、为全面、准确掌握粮食生产数据,开展粮食生产统计监测调查,对样本小区调查员每人每年补助500元。
二、优化农产品基地
1、加快农产品基地建设,凡经立项并验收合格,新建特色基地,每亩补助150元;新建钢管大棚,8米提高型大棚,每亩补助0.3万元;6米×30米标准大棚,每亩补助0.2万元。
2、创建生态养殖场经县验收合格的按县补助标准50%进行补助;积极鼓励母猪养殖,能生产的母猪每头奖补30元。
3、积极开展植物防疫,对加拿大“一枝黄花”等有害生物进行铲除,按实际用工补助;县级植物疫情监测点每个点补助0.5万元。
三、发展农业主导产业
1、当年被评为省级、市级、县级农业龙头企业称号的农业企业,一次性分别给予奖励5万元、3万元、1万元;当年被评为县级重点骨干、优秀成长型农业龙头企业一次性奖励3万元。
2、农产品参加省、市、县级展销展示会,每次分别给予补助1万元、0.8万元、0.6万元;农产品展销获省级、市级、县级奖励的,每只分别给予奖励2万元、1万元、0.5万元;凡召开县级及以上农业生产和其它涉农现场会议的,每次给予补助1万元。
3、积极开展农业招商,凡招商成功,按注册资本5%奖励,最高奖励5万元;鼓励发展外拓粮食基地,对外拓发展粮食基地500亩以上并且落实完成粮食订单的补助2万元,享受种粮大户待遇。
四、鼓励农业专业合作社规模化经营
1、对当年获省、市、县级农民专业示范合作社,分别给予补助5万元、3万元、1万元;当年新成立专业合作社每家奖奖励1万元。
2、积极发展农庄经济,新建农庄有一定规模,按规定建设、证照齐全并投入经营的,每家奖励1万元;被市级评为农家乐特色点奖补4万元;县级农家乐经营点奖补3万元。
3、评选“十佳”种养殖大户,每户奖励0.2万元。
4、按上级要求组织开展阳光工程、绿色证书、农民技能培训,每期每班补助0.6万元。
五、推行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
1、加快土地流转,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当年实际流转耕地经县级验收合格,奖励村每亩50元。
2、鼓励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成立一家奖励3万元。
六、推进“兴林富民”示范工程建设
1、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激励林地有序流转,凡符合上级要求并验收通过,按实际林地流转面积每亩50元补助。
2、积极发展林特生产,新开发种植优质果园、茶园,林地面积在50亩以上,成活率90%以上,每方补助2万元。
3、开展绿色生态建设,当年新创建省、市、县级绿色生态村(居)或森林村庄,经验收合格的,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1万元。
4、公路、河岸绿化通过县级验收的,按县奖补1:1匹配。
5、松材线虫病防治经县级验收合格,枯死松树清理每公斤奖励0.4元。
6、加强森林消防,有效仿控森林火灾,建立护林员电子考勤系统,经县级考核达标,对护林员每人补贴0.6万元。
七、开展清水工程建设
1、当年河道砌坎,经县和镇两级验收,按县奖补1:1匹配。
2、河道清淤,由镇统一招投标,涉及的村(居)负责实施,每方补助3元。
3、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按县奖补1:1匹配。。
4、村(居)级河面保洁按水域长度每米补贴5元,按月考核,年度结算。
5、小农水工程按县有关部门补助额20%进行补助。
6、为促进河道水体流动、保持河水清洁而新建的引水、活水工程,按审计后总工程款的50%进行补助。
中共杨汛桥镇委员会
杨汛桥镇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农业 政策意见 通知
中共杨汛桥镇委员会办公室 校对:金海军 2011年3月2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