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医疗单位:
为改善社区护理工作人员的知识结构,提升人员素质,根据《浙江省2011年社区护士岗位培训招生工作的通知》(浙岗培2011(第004)号)文件精神,现开展2011年社区护士岗位培训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使学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社区护理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以维护和促进社区人群健康为目标,向个人、家庭、社区提供综合性、连续性、协调性和高度情感性的社区护理服务,达到社区护士的岗位要求。
二、培训对象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其它有关医疗机构中从事或准备从事社区护理工作的注册护士。
三、培训方法
采用以课堂讲授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适当结合临床案例分析,合理使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注重理论联系实际,通过社区教学基地(包括所在单位)见习和实习,不断强化社区实践教育。
四、培训内容
包括社区护理导论、社区护理知识与技能(上册)、社区护理知识与技能(下册)、社区特殊人群护理等。
培训时间为1年。
五、报名时间
请填妥《浙江省社区护士岗位培训学员报名表》(附件1)一式二份,交2寸免冠彩色照片三张以及护士资格证书和护士注册证书原件、复印件(一式二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2011年浙江省社区护士岗位培训报名汇总表》(附件2)一份,各单位于2011年5月17日-19日统一上报县卫生进修学校教务处。《2011年浙江省社区护士岗位培训报名汇总表》电子版同时发送至OA:其他类--适宜技术(进修学校)。
六、培训收费
全省统一核定每生每年培训费1080元。
另收:学习资料费120元/生(包括教材、大纲与试题、实践手册、证书等费用)。
七、考核发证
由省社区护士岗位培训中心统一组织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考核实行统一标准。考试、考核成绩合格者,由省卫生厅核发《浙江省社区护士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八、配套政策
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乡村卫生技术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与职务聘任规定(试行)>的通知》(浙人专〔2006〕1号)文件要求:申报相应的医、护类高级卫生技术资格的,必须分别取得全科医学知识和社区护理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社区护士岗位培训是我局对各医疗卫生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要求各单位已取得执业资格但尚未参加过培训的护理人员均须报名参加培训。
希各单位充分重视社区护士岗位培训的教育工作,切实加强管理。如有疑问请及时与绍兴县卫生进修学校教务处联系,电话:88643633、85267967。
附件一:
浙江省社区护士岗位培训学员报名表.doc
二○一一年五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