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杨镇委[2011]24号
中共杨汛桥镇委员会 杨汛桥镇人民政府
关于2011年行政村(居)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的考核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接轨杭州经济圈、建设杨汛小城市”的工作主题,进一步明确目标责任,更好发挥岗位目标责任制的导向和激励作用,充分调动各村(居)干部队伍的积极性,确保今年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目标任务完成,现对各行政村(居)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提出以下意见。
一、考核内容
村(居)干部考核实行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月度考核采取倒扣法,按月考核公示,按月兑现奖金。年度考核采取综合考核计分法,按照村(居)经营收入分档定值,按照考核得分计酬。年度考核采取百分制计分,基本分为100分。
二、考核对象:全镇20个行政村(居)主职干部(江桥居委会除外)。
三、考核办法
1、基本报酬
按村(居)规模大小确定(以2010年末统计人口为准)。
(1)第一档村:人口在3000人(包括3000人)以上的基本工资为每月2200元。
(2)第二档村:人口在2000(包括2000人)-3000人的基本工资为每月2000元。
(3)第三档村:人口在1000(包括1000人)-2000人的基本工资为每月1800元。
(4)第四档村:人口在1000人以下的基本工资为每月1600元。
基本工资以书记为基数,主任为9折,脱产副职8.5折,文书为8折;其他在编干部为3-7折,具体折数由联系领导、驻村指导员和村(居)党组织研究议定,报镇党委备案。书记、主任月基本工资由镇财政按月发放,其他干部基本工资由村(居)列支。
2、月度考核
月度考核奖基数为每月1000元,全年1.2万元,实行倒扣法,扣完为止,按月考核公示,每月发放兑现,由镇财政列支。考核对象为村(居)党组织书记、主任,其中主任九折计奖。具体考核内容为七方面:
(1)社会稳定。当月发生群众赴县、市、省、京上访的,每起扣考核奖100元、200元、300元、500元(经认定为无理访的减半),因村(居)干部工作不力引起的加倍扣奖。(由综治办提供)
(2)安全生产。所属地企业、民房、山林发生火灾、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员死亡1人及以上的,每起扣200-1000元。(由经发局提供)
(3)环境卫生。“洁净村居”竞赛活动列末位的,每次扣300元。(由城建局提供)
(4)计划生育。出现无计划生育的,扣1000元。(由计生办提供)
(5)违法违章建筑。出现新增违法用地、违章建筑或非法填埋河道每起扣200元,村干部制止不力的,每起扣500元。出现侵占基本农田建设而制止不力的,每起扣800元。(由城建局提供)
(6)殡葬管理。私建坟墓而制止不力的,每起扣300元。(由社事办提供)
(7)会议出勤。凡党委政府召开的村主职干部的各类会议,应参加而未参加的,每缺席一次扣100元,迟到或请假减半。(由驻村指导中心提供)
3、年度考核
年度考核内容由经济发展、城乡统筹、社会和谐和附加分四方面组成,年终考核奖金采取“年度考核分数×考核分值”进行结算,考核分值以当年村(居)实际收入进行分档确定,年终由镇考核领导小组提出意见,报镇党委审批同意后,由村(居)列支。考核细则详见附件。实际收入主要指:直接经营收入、租赁费收入、资金占用收入、土地使用费、各业上交承包(使用)费、投资收益、其它收入。不包括土地征用款、上级补助收入。
分值的具体档次为:
第一档村:年收入在全镇排名1-6位的;
第二档村:年收入在全镇排名7-13位的;
第三档村:年收入在全镇排名14-17位的;
第四档村:年收入在全镇排名18-20位的。
奖金计算以书记为基数,主任为8-9折,脱产副职、文书为7-8折,其他在编干部为3-7折。党组织书记兼任村(居)主任的,上浮10%,上浮部分不作为其他干部的对照标准。党组织书记的考核奖年终由镇批复,主任、副书记、副主任、文书和其他人员的考核奖折数由联系领导、驻村指导员和村(居)党组织研究上报备案。
四、其他规定
(1)出现计划外一、二胎生育的,以村(居)书记奖金的20%为标准扣发到每建奖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出现计划外三胎生育的取消全年奖金。
(2)出现重大社会治安、安全生产责任事件,酌情扣除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奖金,直到全部取消。
(3)干部受党纪政纪处分的,视情节轻重,酌情扣发村(居)主职干部和直接责任人奖金,直到全部取消。
五、结果运用
1、年终镇按照考核分数高低设立岗位目标责任考核优胜村(居)10个。
2、上述其他规定所涉及的三方面以及群体性上访造成重大恶性事件引发社会稳控问题、班子不团结严重影响工作的,均实行先进评比一票否决制。
六、组织领导
考核工作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朱国庆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利芳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由各局(办、中心)负责人组成。考核结果经领导小组审核,报镇党委审定。
附件:2011年行政村(居)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
中共杨汛桥镇委员会
杨汛桥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村(居)干部 目标责任制 考核意见
中共杨汛桥镇委员会办公室 校对:王利芳 2011年3月26日印发
2011年行政村(居)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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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考 核 细 则 |
考核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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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 济 发 展 (32分) |
财政贡献 |
6 |
属地企业完成上年度税收实绩得基本分,每升降10%加减1分(限升扣3分)。 |
经发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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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 |
5 |
辖区内企业环保工作达标,发生1起偷漏排污水、废气各扣1分,被县级以上主管部门查处或曝光的,扣2分。(扣完为止) |
经发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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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 |
4 |
加强村(居)所属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每发现一家“三合一”企业扣1分,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每起扣1分,死亡1人扣3分。(扣完为止) |
经发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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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引资 |
2 |
采取措施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得基本分。当年新引进招商项目注册资本在200万元及以上的每只升1分,年实现税收每5万元加1分;当年新增家庭工业(以工商注册为准),有销售实绩每家升1分;新引进外贸(企业)公司每家升1分。(限升5分) |
招商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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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口统计 |
2 |
按实保质上报各类农经报表得基本分,瞒报、漏报或上报不及时每次扣0.2分,不建立统计台帐每发现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
农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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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收入 |
4 |
以上年实绩为基数,年终按到帐收入结算,每升降10%加减1分(限升扣2分)。 |
农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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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管理 |
3 |
村(居)务公开制度、民主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落实不到位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不按实公开、财务不按时报账的每次各扣0.2分;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本项不得分。 |
农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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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农业 |
3 |
土地流转率不到80%的,每下降10%扣1分(限扣2分);当年建立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升2分。当年创建县、市、省级绿色生态村(居)验收合格的升1-3分。 |
农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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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防工作 |
3 |
积极做好防汛抗台工作,发现工作不主动,措施不得力的扣1分。无山林火灾事故和重大动植物疫情发生,发生一起扣1分。无农业用电事故发生,发生一起扣1分,死亡1人取消基本分。河道清草工作年度考核末两位扣1分。(扣完为止) |
农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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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 乡 建 设 (30分) |
规划管理 |
8 |
各项建设严格按照规划实施,全年无违章得基本分。新增违章每起扣1-2分,及时制止或拆除的不扣分。应拆未拆旧房,每遗留1户扣0.5分(限扣5分)。 |
城建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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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 |
5 |
无违法用地得基本分。有违法用地每起扣1分,被立案查处的加倍扣分。当年完成征用土地5亩以下升1分,5亩-10亩升2分,10亩-30亩升3分,30亩以上升5分,按计划完不成的村(居)扣2-5分。(升分5分为限,扣分以扣完为止) |
城建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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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管理 |
5 |
配合支持拆迁工作的得基本分。按镇下达拆迁任务时间要求完成拆迁且不留尾巴的,每一个项目按项目大小升2-10分,完不成任务的扣2-5分,引发上访等社会不稳定的扣1-5分。(升分限升10分,扣分扣完为止) |
城建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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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事工程 |
5 |
当年完成年初确定的村级实事工程项目的得基本分,完不成的扣2-4分;实施村级生活污水净化处理工程验收合格升2分。实施农民住房改造工作的升3分。(升分限升5分) |
城建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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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管理 |
4 |
按规定实施招投标的得基本分,未按规定实施招投标的,每起扣2分.(扣完为止) |
城建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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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容村貌 |
3 |
“洁净村居”竞赛活动考核全部合格得基本分;连续2次考核不合格,扣0.5分,连续3次考核不合格扣1分,依次类推,扣完为止。 |
城建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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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 会 和 谐 (38分) |
党 建 工 作 12 分 |
基层党建工作 |
4分 |
班子团结,战斗力强,两委会议事规范,记录健全,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正常得基本分。班子不团结、议事不规范扣1-5分;党员发展无规划扣0.5分;未按要求实施党员承诺制的扣1分;二年以上未发展党员的扣1-3分;远程教育网点未达到规范化管理标准扣0.5分;未按要求开展党员承诺、教育和评议的扣1分。(扣完为止) |
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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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统战工作 |
2 |
完成镇下达各项任务的得基本分。村(居)提供先进典型被县级以上媒体报道播出的,每次升1分;通过县开展的“文明单位创建”、“春泥计划”、“和谐榜”创建验收的各升1分;完不成党报党刊征订任务的扣1分;新出现非法宗教场所取缔不力的每起扣2分。(限升5分,扣分扣完为止) |
宣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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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 |
4 |
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巩固有效得基本分。未开展主职干部诺廉、评廉的扣1分,党员违纪每人扣0.5分,班子成员违纪每人扣1分,被刑事处分的加倍扣分;对未认真落实深化“夏履民主程序”工作的,每发现一起扣1分。违反上级有关减轻农民负担政策的每起扣1分。(扣分以扣完为止) |
纪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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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装 工作 |
2 |
按时完成征兵任务,完成征兵任务且经县体检合格1人升0.2分,出兵1人升2分(不重复计分);体检缺1人扣1分,基层民兵连规范化建设经县验收合格升1分,民兵训练任务缺1人扣0.5分,县镇已定兵员,每调换1人扣1分。(升分限升5分,扣分扣完为止) |
人武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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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 会 事 业 16 分 |
社会 保障 |
3 |
按实完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投保工作任务,按要求完成即征即保、老年农民生活补助、老年农民生活保障、失土转移、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长寿老人补贴的得基本分,未按要求的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
社事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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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 卫生 |
3 |
公共卫生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得基本分。出现一起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扣1分。 |
社事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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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 生育 |
8 |
1、计划生育率(包括流动人口)达到100%得4分,每下降0.1个百分点扣0.3分。每出生一个计划外一孩、二孩扣4分,多孩扣5分,大月份引产一例扣2分。2、查孕查环率100%得1分,未查1人扣0.5分,以此类推;3、当年长效避孕措施落实率达55%,得1分,每减5个百分点扣0.5分;4、婚前医学检查率与优生检测率各达80%和90%以上的,得1分,未检1人扣0.5分,以此类推;5、流动人口登记管理率和信息掌握率达到95%以上的得1分,每减5个百分点扣0.5分;6、计生基础信息正确率达100%升1分。(扣完为止) |
社事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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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 殡改 |
2 |
遗体火化率和骨灰存放率达不到100%扣1分;跟踪管理服务率达不到95%以上的扣1分,无跟踪管理服务人员扣1分;私建坟墓被举报查实的每起扣1分,被媒体曝光的加倍扣分。(扣完为止) |
社事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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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 会 稳 定 10 分 |
信访 工作 |
5 |
出现赴京、省、市、县、镇集体上访(5人及以上)每起分别扣5分、4分、3分、2分、1分(经认定无理访的不扣分),赴京、省、市个访每次分别扣3分、2分、1分,事前及时提供信息,村(居)主职干部亲临现场调处的减半扣分,无故不到现场协助接访的,加倍扣分;村(居)主职干部事前不及时提供赴县以上集体上访信息的每起扣1分。当年无集体上访、无越级上访、无重复上访的村(居)升2分。 |
综治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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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治理 |
3 |
辖区无大案要案发生,出租私房、外来人口办证率达100%、95%以上,村级治安巡逻人员配备到位,制度落实,无居民区火灾和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发生一起重特大案件的扣2分。出租房屋、外来人口办证率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0.1分,夜巡队建设不符要求的扣0.5-1分,每发生一起火灾扣1分,死亡一人扣2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每死亡一人扣1分。 |
综治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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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保 调解 |
2 |
认真调处市长热线,回复迅速,处理及时,村(居)治保调解组织健全,民事纠纷调处及时,结案率100%。市长热线处理不及时或反映情况属实并有违法、违规的每起扣1分,出现一起民转刑案件的扣2分,由镇牵头调处一起扣0.5分,未结案扣0.5分(同一内容不重复扣分)。 |
综治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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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分 |
1、接受各线工作试点并被成功推广的;或提供镇、县、市、省现场会的,每次升1-4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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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关工作经验被县级以上部门或领导调研推广的,每次升1-2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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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当年度县级相关部门表彰或被评为示范村居的升2分,县委、县政府表彰或被评为示范村居的的升3分,市、省、国家级相关部门表彰的加4-6分,属同一内容的以高靠为原则,不重复升分,限升20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