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县住建局、县建管局、县交运局、县水电局、绍兴用电管理所、柯桥供电分局:
现将《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建筑施工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委办[2011]3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镇(街道)、开发区、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根据通知精神,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思想重视,加强领导。各镇(街道)、开发区、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工程建设领域建筑施工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行动,将此项工作纳入深化全县“安全生产年”活动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要结合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
二、整改有力,监管到位。各镇(街道)、开发区、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建筑施工行业特点,狠抓隐患排查治理,采取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努力遏制坍塌事故的发生,提高各行业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水平。
三、加强沟通,完备资料。县住建局、县建管局、县交运局、县水电局、绍兴用电管理所、柯桥供电分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镇(街)、开发区要根据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基础上,加强信息沟通,相互配合。要做好专项整治各项检查资料归档工作,做到有据可查。
绍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