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关于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专项清理活动的
意 见
各村(居):
为切实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运作,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根据县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经济合同管理的意见》(县农办[2010]65号)和《关于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专项清理活动的通知》(县农办[2011]1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专项清理活动,特制定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增加农村集体经济收入为目标,深入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专项清理活动,通过清理,增强干部合同管理意识,健全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合同管理行为,提高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效益,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快速、可持续发展。
二、成立组织
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成立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专项清理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沈 军、谭震建
副组长: 徐建庆
成 员: 朱志康、吴青云、孙阿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吴青云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赵利明、余建祥、俞春燕。
三、工作内容
清理除集体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合同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与其他单位(个人)在2010年1月至2011年6月间订立及之前订立涉及以上期间的各类经济合同。
一是查看合同个数。统计清理范围内应签订合同个数,实际签订合同的个数,看发生的经济业务是否全部签订书面合同,是否存在未签订合同随意租赁、发包、工程施工等现象。
二是查看合同程序。对合同签订的程序进行核实,看经济合同签订时是否经社管会集体讨论通过,涉及重大事项的经济合同,是否经社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进行公开招投标后签订。看经济合同是否在村务公开栏上公示公开。看经济合同变更是否经社员代表会议表决通过。
三是查看合同内容。对清理范围内的合同内容进行梳理分析,看2011年签订的工程建设合同、资产租赁合同、资源租赁合同等三类合同是否使用规范性文本,其余合同双方名称(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要求、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条款是否齐全,合同期限是否符合一般不超过5年,特殊情况的,经社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合同期限不超过20年的规定。
四是查看合同价格。看合同规定的价格是否合理,是否存在低价租赁、承包、损害集体利益等现象。
五是查看合同兑现。看合同双方是否按规定要求,完整及时履行了合同义务,有没有存在不缴或少缴租赁、承包金等现象;中标单位与开具发票单位是否一致,工程发票是否正式税务发票等。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影响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重要环节。各村(居)要切实引起重视,将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工作列入当前工作重点,各村(居)要成立书记、主任任组长,村干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部分村民代表为成员的清理工作组,负责集体经济合同清理工作。
2、抓紧部署,依法清查。各村(居)要按照要求,于5月上旬-6月上旬对本村(居)经济合同进行逐个清理,根据清查结果填写《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查表》,报表一式两份,一份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天,公示后归档保存,一份报街道资管办。
3、长效管理,完善提高。根据经济合同清查中发现的问题,村级组织应与其他合同当事人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对存在问题的合同,进行完善和修订。对价款或者报酬不合理的合同,要合理提高价款或者报酬。对清理发现的无效合同应当及时终止。对其他合同当事人存在违约行为的合同,要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要及时终止合同关系。
6月中旬街道将组织人员根据各村(居)的财务收支(包括在建工程、村级各项收入、各类重大支出等)及平时掌握了解的情况,对各村(居)上报的《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查表》进行审核,根据审核情况,对部分发现问题较多、群众反映强烈的村组织专门人员进行重点抽查,抽查的内容包括:①看自查报表和合同签订的实际情况是否一致;②看是否按规定进行公示;③看是否有漏报、错报、瞒报、虚报现象。
附件:1.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查表(租赁承包表)
2.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查表(工程建设类)
3.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查表(其他类)
4.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汇总表
5.华舍街道村(居)集体资产/资源经营(出租)合同登记表(一)
6.华舍街道村(居)集体资产/资源经营(出租)合同登记表(二)
绍兴县华舍街道办事处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主题词:农村 合同 清理 通知
华舍街道党政办公室 校对:谭耀庆 2011年5月2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