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兰政字〔2011〕34号
关于成立兰亭镇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的通 知
各村、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根据《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的要求,进一步做好维护青少年权益工作,营造广大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经研究,决定成立兰亭镇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主 任:张咸良
副主任:董江兴、徐珠珍
委 员:徐世明、唐晓芳、孙 洁、朱岳根、林大根
李裘海、张长松、韩志良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董江兴兼任办公室主任。
绍兴县兰亭镇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未成年人 保护委员会 通知
送:绍兴县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
校对:孙 洁 共印:12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