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绍县档〔2011〕23号
关于对机构改革相关部门进行专项档案
行政执法检查的通知
县机关有关部门:
为切实加强我县机构改革中的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共绍兴市委办公室、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县委〔2011〕1号),绍兴县档案局将对本次机构改革中调整的8个县级部门就机构改革档案工作进行专项档案行政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单位
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商务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体育局、县规划局、县交通运输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检查内容
1、机构改革后档案的归属与流向有无实施意见;
2、设立、合并、调整的部门,对开展档案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
3、机构改革后档案工作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情况;
4、机构改革后档案的安全保管保护及移交工作情况;
5、切实加强机构改革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机构改革中各门类档案齐全、完整、规范的工作情况;
6、档案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贯彻情况。
三、检查时间及方法
1、请相关单位在8月15日前填妥《绍兴县机构改革单位档案管理情况调查表》(附件)报县档案局监督指导科,相关表格请在县档案局网站(www.sxxda.cn)“公告公示”栏下载。
2、检查组于8月15日至25日赴各单位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检查组通过听、看、查、评方式,对照检查内容逐项检查评分。检查程序:(一)听取被检查单位关于机构改革档案工作的情况汇报;(二)查看相关文件及依据性材料;(三)现场实地查看档案业务工作及档案室保管保护情况;(四)通报检查结果,交换检查意见。
四、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档案法律法规及《绍兴县档案局关于加强机构改革中档案管理工作的意见》,切实做好机构改革中的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机构改革中档案完整与安全,合理处置机构变动部门和单位档案的归属与流向,保障档案工作依法开展。
(二)加大档案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和宣传工具加强档案法律、法规的宣传,使《档案法》和《浙江省<档案法>实施办法》深入人心,增强档案意识和档案法制观念。
(三)严格遵守档案法律法规,切实维护档案的完整,做好档案的登记和核查工作。增加投入,不断改善档案保护保管条件,确保档案安全。
附件:绍兴县机构改革单位档案管理情况检查表
绍兴县档案局
二O一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机构改革 档案管理 执法检查通知
抄送:市档案局、县委办、县府办
绍兴县档案局办公室 2011年7月27日印发
附件:
绍兴县机构改革单位档案管理情况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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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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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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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 织 情 况 |
档案工作分管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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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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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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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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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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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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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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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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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方法 |
查看建立档案工作领导小组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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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 备 情 况 |
档案库房 |
平方米 |
档案制度 |
是 否 建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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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柜 |
组 |
档案专用电脑 |
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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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集架 |
列 |
硬盘存储空间 |
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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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软件版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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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描仪 |
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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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方法 |
实地查看库房、装具、设备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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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部门应移交档案情况 |
文书档案 |
卷、 件 |
科技档案 |
卷、 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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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档案 |
卷 |
人事档案 |
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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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像档案 |
卷、 张 |
实物档案 |
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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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级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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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级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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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方法 |
查看案卷目录、档案实体、电脑数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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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部门接收档案情况 |
划入部门 |
划入职责 |
档案流向 |
办理交接情况 |
档案局同意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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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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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方法 |
以县委〔2011〕1号和绍县档〔2011〕1号文件执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