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为进一步加强我系统行风效能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和服务水平,树立交通新形象,根据年初岗位责任制考核办法并结合交通实际,特制订本系统2011年上半年行风民主测评工作实施方案。
一、测评目的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关注民生、改进作风为为主线,以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为基础,以解决效率不高、服务不优和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以基层满意、企业满意、群众满意、上级机关满意为标准,以提高执法水平、办事效率、服务质量为核心,切实解决工作作风不实、办事“中梗阻”甚至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努力提升交通队伍建设,为全县经济社会转型升级提供有力的交通保障。
二、测评对象
参评主要对象为局机关、县审批中心交通窗口、局属事业单位以及有关公交窗口单位。
三、测评内容
(一)清正廉洁,勤政为民情况;
(二)依法行政,政务公开情况;
(三)文明执法,便捷高效情况;
(四)热情服务,礼貌待人情况;
(五)严格管理,自身建设情况。
四、测评方法
采取问卷测评的方式,由县局纠风办统一制订《行风建设民主测评表》,表内设征求意见和建议、测评内容等项目,征求意见建议和满意度测评同时进行。问卷发放对象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规模以上企业、个体工商户代表、县直机关和乡镇干部等(预计发放500张),以无记名填表方式对被测评对象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问卷的发放、收回、统计按程序严格进行,由县局纠风办汇总。
五、评分方式
测评表中各项测评内容的评价设:满意、比较满意、不太满意、不满意、不了解五个等次,供测评人选择。参加测评人员根据所了解到的情况,也可对被测评对象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对反映的具体问题将反馈给被测评对象。问卷测评采用百分制,汇总统计中,《测评表》各评价档次按分值换算:满意为100分、比较满意为80分、不太满意为50分、不满意为30分,不了解的为0分。
六、测评结果
测评结果将在系统范围内作出通报,并作为单位落实行风建设工作责任制考核和年度单位评先评优资格的重要参考指标。
二○一一年七月六日
主题词:行风 测评 方案 通知
主送:系统各单位。
抄送:市交通运输局监察室,县纪委纠风办。
绍兴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1年7月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