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兰政字〔2011〕48号
关于在兰亭镇相关企业
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拓宽人民调解的工作范围,重点推进人民调解制度向工厂、企业延伸,不断探索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新途径,及时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纠纷、保障民生、构建和谐中的积极作用,使我镇的人民调解组织基本实现全覆盖。根据县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要求到2012年底前,职工人数200人以上企业要普遍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我镇相关企业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委员会人员原则上由3-5人组成。希望相关企业8月底前上交本企业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报告及相应人员名单、联系方式。
附件:1、《关于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报告》
2、《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名册》
绍兴县兰亭镇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主题词:企业 调解委员会 通知
送:绍兴县司法局
校对:张侨莺 共印:3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