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绍县人社函〔2011〕96号 签发人:吴汉华
绍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201号提案的答复
董嘉德委员:
您提出的“加强对医保卡管理的建议”的提案(第201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监管的现状
到2011年5月底,我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268556人;基本医疗保险“两定单位”共有197家(不包括省市“一卡通”联网医院),其中定点医院35家、定点医务室7家、定点社区卫生服务站57家,定点零售药店98家。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专门设有稽核监督科,对基本医疗保险“两定”单位进行监管,目前共有4名工作人员从事该项工作,存在着参保人数大幅增加和编制人员不相匹配的问题。同时参保人员的医疗需求,“两定单位”的利益驱动等大大增加了基本医疗保险的监管难度。
二、我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监管的主要措施
(一)完善对“两定单位”的管理与考核。出台实施对“两定单位”的管理与考核办法,加大对冒名就医、串换药品、非医保项目篡改为医保项目等严重违规行为的考核扣分力度,把平时的违规行为记入年终考核,增加“定点单位”的违规成本。
(二)增加举报投诉途径。县社保局将于近期重新制作绍兴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标示牌,并在上面加印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的举报监督。
(三)不断加大基本医疗保险稽核工作力度。基本医疗保险稽核重点把好“三关”。一是把好定点关,健全准入与退出机制,从源头上加大对“两定单位”的监管;二是把好监控关,对无检查而门诊费用比较大、药店刷卡次数多的人员重点进行监控查处,今年1-5月共追回违规使用医疗费用近20万元;三是把好考核关,严格执行对“两定单位”的管理与考核办法,坚决扣除“两定单位”不合理的费用,防止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流失。
(四)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使参保人员自觉约束自身行为,按需就医取药,树立正确的医保观念。
最后,感谢你对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联系人:何瑛 联系电话:84126775
附:《委员提案处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二○一一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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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委员 提案 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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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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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校对:何 瑛 2011年6月10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