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绍县人社函〔2011〕86号 签发人:吴汉华
绍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县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64号建议的复函
毛兴贤代表:
你提出的纺织企业转型升级,如何解决剩余劳动力问题的第164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当前,我县劳动力市场总体上呈现为需方市场,企业招工难问题依然存在。但随着产业转型升级,企业由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转变,部分企业可能会出现普工过剩现象。对此,我局已着手从以下几方面加以解决。
一是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为失业职工提供免费技能培训、免费职业介绍,帮助实现再就业;对于就业困难人员,给予享受相关的就业优惠政策,包括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安排、税费减免等。
二是加强企业用工需求和失业预警动态监测。及时掌握用工需求大的企业用工动向,重点监测劳动密集型、技术含量低、利润空间小、承受风险能力弱的企业。
三是做好对缺工企业和有劳动力剩余的企业的对接工作。及时掌握信息,通过县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县人力资源市场和县公共就业信息服务平台等,做好裁员职工与缺工企业的对接工作。
四是不断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督促用人单位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费》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为职工缴纳五大社会保险,使裁员职工在失业期间能够及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正如你所说的,“企业若不能解决剩余劳动力的出路,将会引起严重的社会问题,影响社会和谐。”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扩大与企业的信息交流面,及时掌握用工信息,进行有效对接,确保我县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最后,感谢你对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附件:《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二○一一年六月一日
(联系人:宋强 联系电话:84567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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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代表建议 答复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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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县政府办公室、齐贤镇人大主席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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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校对:宋 强 2011年6月10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