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绍县人社函〔2011〕81号 签发人:吴汉华
绍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县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3号议案的复函
魏中华、万爱法、王郎水、俞雅文、李海林、徐阿毅、高安良、孔永华、魏雅萍、漏兴福、周建英、金芬娟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率先建立绍兴县企业和员工诚信档案的第43号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诚信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石,是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因素。员工作为企业的主体,其诚信度直接关系企业的发展。为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我县在建立“企业员工诚信档案”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建立企业诚信档案。近年来我县每年定期开展劳动保障书面材料审查和诚信等级评定工作,审查内容包括社会保险参保、工资支付标准、有否拖欠工资、员工培训等方面,通过企业自查和人力社保部门检查,进行诚信等级评定,同时对企业诚信情况按行业分门别类建档立册。2010年度,我县共对6513家用人单位开展了书面材料集中审查,共推荐上报省级诚信示范企业125家,市级诚信示范企业168家。并将企业诚信情况通过媒体、县人力资源市场等渠道向社会公示,让广大劳动者在求职时能够较为客观地选择用人单位。
二是建立就业失业登记系统。从2009年开始,为配合我县新一轮促进就业政策贯彻实施,我局建立了“绍兴县就业失业登记系统”,对全县就业人员、失业人员和未就业人员进行电脑程序化分类登记管理,把上述人员的基本信息和就业信息录入“就业失业登记系统”,其中包括:人员的就业经历、就业状态和失业原因等,员工就业诚信信息在该系统也能准确反映。
三是加强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管理。针对我县流动人口结构复杂、流动频繁的特点,县公安局、县流动办紧紧抓住流动人口基础信息采集、录入这一重要环节,建立了“落地人员”、“碰撞提示”、“高危列管”等网络平台,使全县80余万人的流动人口全部录入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随时掌握流动人口的动态,同时实现部份部门共享,为企业员工诚信档案的建立奠定了基础。
根据你们提出的建议,下一步,我局将在前期已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库的基础上不断进行完善,将该项工作做大做实。一是继续扩大劳动保障书面审查覆盖面,把更多企业信息录入信息库,并根据审查情况进行诚信等级评定;进一步细化诚信等级评定标准,力争使诚信等级评定工作更加科学、合理。二是逐步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加强与公安、流动办的联系,实现相关信息数据共享;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内,逐步实现社保、仲裁、就业等部门信息共享。三是在有条件的企业探索建立员工诚信档案,以点带面,逐步推开,如将企业与员工解除或终止合同的原因进行细化登记后上报县就业管理服务部门,方便招工企业查询。
最后,感谢你们对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附件:《代表议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二○一一年六月一日
(联系人:宋强 联系电话:84567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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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代表议案 答复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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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县政府办公室、钱清镇人大主席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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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校对:宋 强 2011年6月10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