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柯桥区 > 正文

关于县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91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2021-06-03 柯桥区 收藏

文章播报

语音引擎就绪
进度: 0/0 (0%)

绍县人社函〔2011〕55号

绍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县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91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县综治办(流动办):

刘玲美等三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做好外来务工者在我县就业创业解决后顾之虑的建议》已收悉,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2007年2月,我县出台《绍兴县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实施意见》(绍县政发[2007]17号),为切实解决外来务工人员问题,保障其合法权益,我局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外来务工人员劳动合同管理。《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颁布以来,我县大张旗鼓地开展普法及贯彻实施工作,指导、检查用人单位依法与所有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每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春暖行动”,推动规模以上企业外来务工人员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力争小企业中相对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劳动合同签订有大幅度提高。

二、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参加社会保险问题。外来务工人员是我县企业职工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现行社会保险制度的要求,无论城镇职工还是外来务工人员都应纳入参保范围,从2008年6月1日起我县实行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五费合征”,扎实推进社会保险的全覆盖,外来务工人员和城镇职工一起,共同享受各项社会保障待遇。2009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的所有人员(包括外来务工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以转移接续,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这一政策的出台对于维护在城镇之间流动就业或间断性在城镇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的权益具有深远的意义。

三、加大外来务工人员职业技术培训力度。2009年6月,绍兴县人民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绍县政发[2009]30号),文件规定:外来务工人员在我县企业工作并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参加人力保障部门认定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培训,经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理论实践均合格者分别核发初(中)级、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500元、1000元、2000元、3000元职业技术培训补贴。同时我局不断整合各类社会培训资源,建立了以绍兴县职业技术培训中心(技能鉴定中心)为主体,各镇(街)成人文化教育中心以及民办培训机构共同参与的职业技术教育培训网络,共同做好外来务工人员的职业技术教育培训工作。2010年我局大力推行订单式培训、定岗培训、定向培训等培训模式,实行校企合作,为外来务工人员开设纺织、印染、服装、餐饮、驾驶、维修电工、电焊工等工种的职业技能培训班115期,参加培训人员为5816人,核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5230本,为提高外来务工人员技能素质提升起到了积极作用。

但是,正如建议所反映的,我县外来务工人员问题依然不少,比如外来务工人员劳动合同签订率还没有达到100%,拖欠工资、严重加班加点、没有参加社会保险等侵犯外来务工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仍时有发生,为此,下一步我们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切实提高外来务工人员劳动合同的签约履约率。进一步加大劳动合同法律法规宣传力度,特别是深入到外来务工人员集聚的工业园区、企业、建筑施工现场及人力资源市场,有针对性地宣传《劳动合同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形成企业主动落实签约履约责任、外来务工人员依法签约维权的社会氛围。县劳动监察大队和镇(街道)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加大对企业招用外来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及时与外来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进一步加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及时依法处理企业与外来务工人员因签订劳动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维护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二、切实提高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的参保率。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宣传和监管,提高参保意识。继续推进社会保险费“五费合征”工作,会同地税部门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夯实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督促用人单位落实参保职工名单,为本单位全部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努力实现用人单位职工人人参加社会保险的目标。

三、进一步加大对外来务工人员的职业技术培训力度。围绕县域经济转型升级,开展不同层次,覆盖各个行业的职业技术教育培训工作。同时严格落实各项职业技术教育培训政策措施,充分发挥各职业教育培训机构的作用,全面提升外来务工人员的整体素质。

以上会办意见如无不妥,请一并答复建议人。

(联系人:马晓方    联系电话:84126758)

                          

                           

             绍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五月九日

主题词:代表建议  会办意见

 抄送: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县政府办公室

 绍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校对:马晓方     2011年5月9日印发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柯桥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keqiaoqu/20210603/214479.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

语音播报提示

您的设备需要手动确认才能开始播报

设备提示:

  • 请确保设备未静音
  • 点击确认开始播报
  • 支持后台播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