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绍县人社函〔2011〕39号
绍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39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县商务局:
农工党绍兴县总支委员会提出“顺应时势积极作为探索打造绍兴县外商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的第39号提案,我局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无论用人单位为外商投资企业,还是劳动者为外籍就业人员,只要其用工行为发生在我国境内,就应受到我国法律的规范,其处理的程序及适用的法律与一般的劳动争议案件相比无特别的规定。目前我县无专门处理涉外劳动争议的机构,现阶段处理涉外劳动争议也按照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的程序进行。目前我县已要求镇(街道、开发区)和企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县级层面也建立了调解仲裁机构,同时将劳动争议纳入全县“大调解”的工作体系,劳动争议处理体系已经比较完善。如果今后成立县级涉外纠纷统一调处平台,我局将在职能范围内给予积极的配合。
以上会办意见如无不妥,请一并答复提案人。
(联系人:倪煜明 联系电话:84565817)
绍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五月九日
主题词:委员提案 会办意见
抄送: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绍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校对:倪煜明 2011年5月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