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医疗卫生单位,局机关各相关科室:
根据《中共绍兴县委绍兴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实施意见》(县委〔2011〕14号文件)明确的各部门、镇(街道)24项工作任务,本部门将配合做好其中的项目4、8、11、12、13、14、17等七项工作任务。为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按照各牵头部门关于项目工作责任分解的意见,结合本部门实际,特制订了《绍兴县卫生局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责任分解书》。现予印发。请各单位(科室)遵照文件精神,进一步细化和量化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一一年八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