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绍县交〔2011〕153号
关于在全系统组织开展“六五”普法
启动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和“六五”普法的开局之年。根据《关于在全县组织开展“六五”普法启动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绍县普法办[2011]6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在系统范围内组织开展“六五”普法启动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主题: 公益普法,社会责任。
二、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我县“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要求,按照我县法治建设的新要求,通过开展一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营造“学法人人受益,守法处处和谐”的良好氛围,为我局提出的“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交通”新目标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三、时间安排: 8月1日至8月31日。
四、工作重点:
1、认真总结“五五”普法取得的成功经验、典型做法;
2、学习贯彻“六五”普法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对象和要求,组织领导和保障,工作步骤和安排;
3、掌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基本内容;
4、大力宣传与广大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5、内部要加强对执法人员及职工的法治教育培训。
五、开展形式:
1、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平台,对“五五”普法取得的成效和“六五”普法的主要内容进行集中宣传,结合交通行业特点,刊登、播放“六五”普法公益广告。
2、采取悬挂横幅、宣传栏及张贴图片等形式,广泛宣传“五五”普法成果。
3、有条件的单位要定期不定期在电子显示屏上播出“六五”普法宣传内容。
4、结合平时日常工作,组织人员下乡、入村、进企业,积极开展“送法于民”等系列活动。
5、印发有关“六五”普法规划的宣传资料。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六五”普法宣传月活动,做到“计划在先,工作先行”。要切实加强对整个活动的组织领导,主管领导要亲自抓,确保活动有序展开。
2、内容创新、形式多样。根据活动开展需要,各单位要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媒体,创新各种宣传载体,发挥宣传的各个功能,确保整个活动有序高效进行。
3、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增强大局意识,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做到横向合作不推诿,纵向联动不断线,确保宣传工作协调开展,整体推进。
各单位请于活动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将活动开展情况的总结报局法制科。
绍兴县交通运输局
二○一一年八月十二日
主题词:交通 普法 宣传 通知
抄送:绍兴县普法办。
绍兴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1年8月1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