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绍县人社发〔2011〕25号
绍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
绍兴县失业保险基金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失业保险基金的安全完整,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为健全和完善失业保险基金安全长效机制,促进失业保险事业健康发展,决定对我县失业保险基金运转情况进行检查,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失业保险基金专项检查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证基金安全,维护群众根本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的,以纠正和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完善基金管理监督政策,规范基础管理,健全监督机制为重点,切实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更好地维护基金安全,推动失业保险事业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失业保险基金专项检查工作的领导,成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基金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吴汉华
副组长:孙建华、童叶军
成员:叶 港、宋 强、裘杨江、刘王庆、赵永玲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
三、检查对象
经办、管理和使用失业保险基金的相关单位和个人。主要包括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和相关行政部门,以及根据需要延伸检查的失业保险待遇享受个人和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经费补贴单位等。
四、检查内容
失业保险基金制度建设情况,2010年失业保险基金筹集、管理和支付发放情况,必要时,可以延伸到其他年度。
(一)失业保险基金制度建设。主要包括:是否根据国家和省规定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失业保险政策(包括失业保险扩大支出范围试点政策)和基金管理办法;经办机构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及职责划分、待遇发放、基金支付等内控制度的建设情况等。
(二)2010年失业保险基金管理情况。主要包括:经办机构基金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情况;财政专户基金管理使用情况;失业保险基金支出中用于促进就业经费科目核算、资金拨付是否符合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规定;失业保险业务经办流程和基金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等。
(三)2010年失业保险基金使用和支付情况。主要包括:基金支出项目和支付标准是否符合规定;失业保险扩大支出范围试点政策各项支出是否符合规定;经办机构是否及时足额支付失业保险待遇等;是否存在虚列支出、转移资金、侵占挪用、欺诈冒领等损害基金的问题等。
五、检查步骤和方法
检查工作从2011年5月开始,2011年6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2011年5月下旬)
局领导小组按照专项检查内容,组织涉及失业保险基金经办和管理的部门开展自查。县就业管理服务处要认真组织学习失业保险相关政策和有关制度的规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凡是挤占挪用和违纪违规基金,一律按规定归还、整改到位;审计及自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必须及时整改到位,并将自查报告于5月底前交局办公室。
(二)检查验收阶段(2011年6月上旬)
对县就业管理服务处的自查自纠工作,局领导小组要加强检查,重点抽查。局领导小组要对县就业管理服务处进行检查。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规章制度建设情况,查看有关文件、账簿、凭证等相关资料方式,进行综合评估打分,检查结束后,对被检查单位反馈检查情况和意见。
(三)总结报告阶段(2011年6月中旬)
县就业管理服务处对此次检查工作进行总结,报送局办公室。6月20日前,将检查情况总结上报市失业保险基金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失业保险基金检查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检查工作由局办公室牵头,县就业管理服务处和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配合,确保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对涉及财政等外部单位和个人的,要做好协调工作,确保检查顺利实施。
(二)严格检查整改。要认真开展自查,确保检查质量。对于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到位,涉及套取、骗取基金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检查中遇到的重大事项,要及时上报。
(三)认真总结经验。通过检查,要掌握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中的风险点和薄弱环节,积累检查经验,提高监管能力,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提高失业保险基金管理水平,更好地维护参保群众权益。
二Ο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失业保险 基金 检查 通知
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马芳妹副县长
绍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校对:宋强 2011年5月2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