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绍县人社函〔2011〕120号
绍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绍兴县财政局
关于组织驻地部队临近退役士兵汽车驾驶
技能培训的通知
各驻地部队:
为进一步做好拥军工作,切实提高我县驻地部队士兵退役后就业创业能力,根据2010年3月29日《绍兴县委议军会议纪要》精神,决定组织驻地部队临近退役士兵参加汽车驾驶技能培训,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项目:汽车驾驶技能培训。
二、培训对象:在县人武部、县消防大队、县武警中队和预备役营等驻我县部队服役,临近退役的士兵。具体对象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各驻地部队审核确定。
三、培训时间:2011年9月-10日,具体培训时间由各驻地部队确定。
四、培训组织:具体培训工作由县职业技术培训指导中心会同驻地部队组织实施。
五、培训经费:经培训后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按每人3000元以内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经费从就业再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培训补贴结报时间定于11月30日前。
六、培训申报程序
(一)由驻地部队填写《绍兴县驻地部队临近退役士兵参加汽车驾驶技能培训学员审核表》(表—)一式三份,报县职业技术培训指导中心初审,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则选择驾校培训。
(二)培训结束后由驻地部队填写《绍兴县驻地部队临近退役士兵汽车驾驶技能培训补贴汇总表》(表二)一式三份和《绍兴县驻地部队临近退役士兵享受汽车驾驶技能培训补贴学员花名册》(表三)一式三份以及培训费用发票原件及复印件、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县职业技术培训指导中心与县就业管理服务处审核确认后,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县财政局核拨资金,由县就业管理服务处拨付培训补贴。
(三)培训补贴由驻地部队到县职业技术培训指导中心统一结报。
附:1、《绍兴县驻地部队临近退役士兵参加汽车驾驶技能培训学员审核表》
2、《绍兴县驻地部队临近退役士兵汽车驾驶技能培训补贴汇总表》
3、《绍兴县驻地部队临近退役士兵享受汽车驾驶技能培训补贴学员花名册》
二Ο一一年九月七日
主题词:退役士兵 汽车驾驶 技能培训 通知
抄报:何加顺书记、孙云耀县长、孟柏干副书记、马芳妹副县长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府办、县政协办、县民政局
绍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校对:贺东权 2011年9月7日印发
附件二:
绍兴县驻地部队临近退役士兵汽车驾驶技能培训补贴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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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地部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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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补贴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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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补贴标准 |
3000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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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补贴金额 |
大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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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地部队 申报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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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职业技术培训指导中心初审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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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就业管理服务 处初审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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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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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 审核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备注:本表一式三份。上报时需附《绍兴县驻地部队临近退役士兵享受汽车驾驶技能培训补贴学员花名册》(一式三份)、身份证复印件、士兵证复印件、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培训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附件三:
绍兴县驻地部队临近退役士兵享受汽车驾驶技能培训补贴学员花名册
单位盖章:
姓 名
性 别
身份证号码
士兵证号
驾驶证档案编号
培训驾校
培训月份
联系电话
负责人(签名): 填报人(签名): 填报日期: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