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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绍兴县工商局“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1-06-03 柯桥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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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绍兴县工商局

“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工商所(分局、队)、县局各科室(直属机构):

现将《绍兴县工商局“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绍兴县工商局“打四黑除四害”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市局工作部署,县局决定在全县开展“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现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从群众最需要解决的小事办起、从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小处做起,以打开路、综合施策,严厉打击整治一批从事制假售假、收赃销赃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作坊”、“黑工厂”、“黑市场”、“黑窝点”,依法打击惩处一批组织经营“四黑”,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严重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严重危害百姓财产安全、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诚信的违法犯罪分子,集中整治一批“四黑四害”问题突出的重点地方和部位,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建立健全防范和打击“四黑四害”违法犯罪活动的长效工作机制,努力从源头、根本上、基础上解决这一管理难题,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严厉打击整治制售有毒有害和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黑作坊”。打击整治的重点是:销售使用劣质原材料或非法使用非食用物质及伪劣鲜乳及乳制品、鲜肉及肉制品、食用油、调味品、保健品、中低档酒类等有毒有害食品“黑心”企业;生产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伪劣药品和血液制品、疫苗等的小作坊和“黑心”工厂;以及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广告、通过邮寄和快递等渠道销售假药、非法收购药品重新包装销售的违法团伙和网络。

(二)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整治制售假冒伪劣生产生活资料的“黑工厂”。打击整治的重点是:制售假冒伪劣种子、化肥、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资产品和钢材、水泥、人造板、电线、电缆等建材产品的“黑心”工厂;非法制售超标、伪劣烟花爆竹的加工厂点。

(三)严厉打击整治收赃销赃的“黑市场”。打击整治的重点是:非法收购和贩卖被盗自行车、电瓶车、轻便摩托车、手机等群众日常用品的地下交易市场;非法收购和贩卖电线、电缆、路面井盖、钢材构件等电力、电信、广播电视和铁路、市政等基础公共设施器材设备的站点。

(四)严厉打击整治无照经营的歌舞娱乐、桑拿按摩、电子游戏、网吧等“黑窝点”。

三、工作措施

(一)成立领导小组。成立绍兴县工商局“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寿志平,副组长:薛白、朱小坚、章丽琴、王坚、周志康,成员:杨水龙、陶田龙、董根生、房小军、戴贤生、陈云兴、高建华、金国庆、陈继东、朱建根、马勤业、潘华美、谢建国、缪德法、吴家兴、陈士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消保分局,陈云兴任办公室主任。各所(分局)也要加强对“打四黑除四害”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确保组织到位、思想到位、工作到位。

(二)深入摸排线索。要主动采取措施,全面深入排查辖区内涉嫌“四黑四害”违法犯罪活动的线索。深入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重点区域,深入厂房车间、建筑工地、废旧仓库、出租房屋等重点部位,深入集贸专业市场、娱乐服务场所、宾馆旅店、典当行、废品收购站点、二手自行车和手机交易市场、网吧等重点行业场所,全面进行“地毯式”排查,特别是对那些昼伏夜出、行踪诡秘的可疑人员和搬进搬出、用水用电反常等可疑情况,要跟踪调查。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将“四黑”线索排查纳入责任区日常监管巡查内容,相应建立责任倒查机制,狠抓落实。要采取悬挂横幅、标语和张贴告示、出动宣传车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发动群众积极举报“四黑四害”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对举报有功人员,要及时兑现奖励。要及时主动向公安机关提供涉及“四黑四害”的犯罪嫌疑线索,移交相对人犯罪案件。

(三)明确职责分工。各所(分局)要明确工商机关在本次“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中的工作职责,即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监管,依照法律规定和职能分工,加强关系民生商品的日常监管,及时发现和取缔一批无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局各有关科室职责分工如下:消保分局负责开展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工作,及时查处监测不合格商品质量案件;食品科负责组织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和质量监测工作,承担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重点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及重大食品安全案件的查处;市场科负责规范农资市场经营秩序及农资商品的日常监管;经检大队负责加强烟花爆竹和假冒伪劣商品的日常监管工作;企管科负责无照经营的监管及相关案件的查处;商广科负责药品假冒侵权工作的监管及虚假违法广告行为的查处;法规科负责“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的法律保障和监督工作;办公室负责专项行动经费及后勤保障工作。

(四)加强案件查办。要坚持严打方针,对涉嫌“四黑四害”违法案件要及时进行立案查处;要成立专案组,明确办案单位、办案责任人和办案时限及要求;对案情特别重大和跨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特别是有广泛社会影响的案件,要实行挂牌督办,必要时由局级机关直接协调开展统一行动或异地办案。

(五)落实长效管理。要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有针对性地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探索从源头、根本上、基础上解决问题的长效之策。要提高对重点部位“四黑四害”等违法活动的发现、防范、打击能力,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集贸市场、繁华街区以及车站、剧院、体育场馆、宾馆旅店、医院、校园周边等重点部位,要经常性地开展检查、清查,防止“四黑四害”违法活动在这些地方屡禁不止。要加强对有关行业协会的行政指导,充分发挥其行业自律和规范市场秩序的作用,最大限度地挤压“四黑四害”违法犯罪活动的生存空间。

四、步骤安排

这次专项行动分两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从今年11月初开始到年底,主要任务是集中查处一批违法案件并积累相关经验。第一阶段的工作分三步进行:

1.排查摸底(11月上旬)。各所(分局)要进行层层动员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迅速开展“四黑四害”线索排查工作,并对掌握的案件线索逐一排查,落实案件查办人员。具体实施方案要逐级上报备案。

2.集中整治(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各所(分局)要对排查掌握的“四黑四害”违法案件线索逐一进行查处,对重点案件全面开展破案攻坚,对重点地方、重点部位集中组织开展打击整治。

3.总结评估(12月下旬)。各所(分局)要对“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评估、查漏补缺。市局将组织各地进行交叉检查,综合评估专项行动成效,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巩固重点打击整治成果。

(二)第二阶段从2012年开始,在认真总结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再次进行专题部署,坚持不懈、深入持久地开展打击整治行动,并建立健全防范打击“四黑四害”问题的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所(分局)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作为一项惠及民生的民心工程来抓。要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制定专项行动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健全监督考核机制,抓好组织落实。各所(分局)要确定1名联络员负责有关联络协调工作。

(二)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所(分局)要立足工商本职,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同时密切与各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完善联合排查、案件移交、执法协作、联合整治等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对跨区域“四黑四害”案件线索,各涉案地要立足本地,积极主动地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整体打击合力。

(三)广泛发动群众,加强宣传报道。要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和取得的战果,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和支持专项行动。要建立健全“四黑”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制度,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要及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作为反面教材,教育群众,震慑犯罪。

(四)严格督导检查,确保工作实效。局领导小组将对本次行动的开展情况适时进行督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重点地区、重点区域,要采取摸底、排查、暗访等多种形式,及时发现突出问题,切实予以整改。要严格考核奖惩,对工作成效突出的,要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成效不明显、打击整治不到位的,要予以通报批评、挂牌整改,并严肃追究责任。

各科、所(分局)联络员名单请于11月18日前报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情况每半月上报一次。第一阶段工作总结,请于12月15日前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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