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街道)人民医院:
为进一步加强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根据卫生部、民政部和中国残联等六部门印发的《中国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评审方案》及《中国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评价指标体系(2005-2015年)》等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订2011年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工作考核细则。县卫生局与县残联将在年底对各镇(街道)人民医院的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并就考核情况适当给予奖励。现将《2011年绍兴县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工作考核细则》发给你们,请你们根据要求做好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工作。
附:2011年绍兴县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工作考核细则
绍兴县卫生局
绍兴县残疾人联合会
二O
主题词:残疾人 康复 考核 通知
抄送:各镇(街道)残联。
绍兴县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2011年绍兴县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工作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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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 项目 |
分值 |
自查内容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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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 网络 |
5 |
根据辖区残疾人分布情况,完善康复指导站和康复服务站(1分);镇(街道)人民医院指定2名医务人员作为康复指导员(1分),各康复站落实康复医生(1分)。每个残疾人落实责任医生(康复员),有康复员定向服务残疾人名单(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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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 建设 |
5 |
康复服务站工作职责(1分)、服务内容(1分)、康复员工作职责(1分)、“三免七优惠”等制度健全(1分)、制度上墙(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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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 设施 |
10 |
有固定场所并保证一定面积(4分);合理使用康复训练器材,有使用记录(3分);主要场所有无障碍设施(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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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复服务覆盖率 |
20 |
掌握残疾人康复需求(4分),本镇(街道)白内障致盲患者手术率达到100%,低视力助视器验配率达到80%、聋儿康复训练率达到100%、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率达到80%、肢体残疾人康复训练率达到100%、缺肢者假肢装配率达到100%、精神病患者监护率达到100%(精神病患者肇事肇祸小于0.2%)、辅助器具配置率达到100%,每个指标各2分,未达标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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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复 服务 |
20 |
开展残疾人康复服务,康复服务率达到100%。为每个持证残疾人康复服务1年至少6次,为居家安养残疾人每月上门服务1次。康复服务每缺一人次扣1分,康复服务率低于90%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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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 管理 |
30 |
建立残疾人康复服务档案,为每个持证残疾人建有一份“康复需求调查表”和“康复服务记录”, “康复服务记录”1年至少记录6次。由社区康复站填写《残疾人康复需求调查表》、《绍兴县残疾人康复转介服务表》。《康复服务记录》每缺一人次扣1分,建档率低于90%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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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 宣传 |
10 |
康复指导员和社区康复员开展残疾人康复知识宣传(4分)。开展康复知识培训(4分)。康复站有康复知识读物、书刊、资料(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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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复服务覆盖率相关指标解释:
1、白内障手术致盲患者手术率指接受白内障复明手术的人数占有手术指征的白内障致盲总人数的比例;
2、低视力助视器验配率指配用助视器人数占需要配用的低视力总人数的比例;
3、聋儿康复训练率指在机构、社区和家庭进行康复训练的0-6周岁听力语言残疾儿童数占当地有康复需要的0-6周岁听力语言残疾儿童总数的比例;
4、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率指在机构、社区和家庭进行康复训练的14周岁以下智力残疾儿童人数占当地需要进行康复训练的14周岁以下智力残疾儿童总人数的比例;
5、肢体残疾人康复训练率指在机构、社区和家庭进行康复训练的肢体残疾人数占当地需要康复训练肢体残疾人总数的比例;
6、精神病患者监护率指在达到精神病人检出率的基础上,通过监护小组、家庭、工疗站、社会就业单位以及精神卫生机构,接受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治疗和康复和精神病人数占经调查摸底、建档立卡的精神病总人数的比例;
7、缺肢者假肢装配率指已装配假肢的下肢缺肢者人数占适合装配假肢的下肢缺肢者总不数的比例;
8、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配置率指根据残疾人康复需要,采用多种方式和渠道获得基本辅助器具的残疾人数占需要配置辅助器具的残疾人总人数的比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