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兰政字〔2011〕58号
兰 亭 镇 人 民 政 府
关于进一步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工作的实 施 意 见
各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加强我镇住房保障工作力度,促进非公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和《绍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工作的实施意见》(绍县政办发[2011]8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推进我镇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积极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工作,加快筑实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符合各单位实际的职工住房保障基础,不断改善职工住房条件,加快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1、基本原则。凡在我镇设立的各类企业,都应依法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按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和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并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2、工作目标。按照依法推进、有序推进的总体要求,在“十二五”期间,力争每年净增建缴职工人数达到上年已建制职工人数的10%以上。
三、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镇政府成立由镇长张咸良任组长,徐珍珠、王永铭为副组长,冯志伟、樊步彦、唐晓芳为成员的镇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经发局,王永铭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组织实施工作。
2、抓住重点,逐步到位。一是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编外合同制职工实现全员建制;二是新组建企业单位,在成立时按规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不再增添“新欠账”;三是已为部分职工建制的企业和单位扩大缴存面,实现全员建制;四是对规模以上尚未建制的企业,限期为职工全员建制;五是条件不成熟的企业,要列出建制时间表,有计划实现全员建制;六是逐步拓展个体工商户等的建制工作。
3、加强宣传,确保实施。在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一项政策性强、影响较大、涉及面广的工作。因此,必须加强舆论引导和思想发动,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主动参与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良好氛围,确保完成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工作。
兰亭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七日
主题词:公积金 扩面 实施意见
校对:金 洪 共印:70份
